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704538231/202400343
文  号
来 源
州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6-21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30300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1 10:25     浏览次数: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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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金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扶持社会救援力量和提高优待政策的 提案》已由州人民政府转由我局承办。对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倾斜政策提高社会力量造血功能的建议:一是目前我州应急部门购买政府服务主要为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对非煤矿山、危化行业监管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于我州财政保障能力不足,每年安排给应急部门的本级预算资金非常有限,目前应急部门尚不具备扩大购买服务范围、为社会公益性专业救援力量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财力保障。我局积极协调红十字会、卫健委、军分区及其他部门为社会专业救 援力量提供购买政府服务;二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 局统一管理和安排,由于我州办公用房有限,很多行政机关和 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较为紧张,难以统一安排、配备社会救援力 量所需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三是蓝天救援队是我州重要的民 间公益救援组织,在我州的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发挥了 非常重要的作用,体现了责任担当。作为应急部门,我们将加 大与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公益性专业救援力量的共建联建活动,推动优势互补,做到共同发展。

二、关于完善志愿者风险保障机制的建议:在今后的应急部门集中培训活动中,我们将邀请蓝天救援 队参加培训,不断增强志愿者们安全意识和救援技能;我们 把社会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保障系统,会商金融监督管理局 和相关保险机构,拟定社会救援力量保险产品,正报请省级保 险部门审批,后续可以统筹组织购买保险产品。

三、关于提高社会救援力量的福利优待的建议:一是州委宣传部可以向省委文明办推荐的先进典型为“云 南好人”,其中包含四个类别“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敬 业奉献”“孝老爱亲”。社会救援组织可每年向州应急管理局 申报以上类别的先进典型,由州应急管理局汇总报送推荐资料至州委文明办,州委文明办将按流程积极报送至省委文明办。二是各部门组织评定的劳模、先进和其他荣誉称号,基本上是 面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推荐的,社会救援组织可向州应急部门推荐先进事迹,我们将积极对接宣传部、工会等部门, 做好先进典型集体和人员推荐工作。三是社会救援人员因公负 伤可参照当地消防救援人员标准得到有关部门的医疗补助、因 公殉职的社会力量专业人员纳入民政部门的烈士追认机制的优 待政策、救援人员在职期间享受机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 先通道”等出行礼遇等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接。

四、关于提供社会力量接受专业救援技能的培训机会的建 一是我们将积极对接人社、红十字会、应急消防、森林消 防等部门,争取不定期组织面向社会力量的培训和专业救援技 能训练。目前我局与社会力量党支部联建机制,共同提高救援 协调能力;二是由于我州财力困难,训练场地有限,从中央到 地方都在提倡过紧日子和大力压减一般性预算支出,将社会救 援力量的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为社会救援力量提供救援训 练场地和装备的建议在近期内难以实现,今后我们将积极向相 关部门反映。三是应急部门将积极协调州级相关部门为争取州 委、州政府统一组织、统一安排参加救援活动的社会救援力量提供基本保障。

五、关于建立统一协调组织机制的建议:一是应急部门将在今后进一步建立完善与消防、公安等部门的联勤联战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单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州安全生产及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完成。及时开展社会救援力量专业 人员持证上岗和综合能力测评,提升社会救援力量的抢险救援能力。二是我们将积极向州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争取救援 器材设备,不断提高社会救援力量的抢险救援能力。

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做好灾害事故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迪庆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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