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香格里拉市润花加油站破坏加油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一案
案件情况:迪庆州市场监管局、商务、公安、税务、检验检测院五部门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对香格里拉市润花加油站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破坏加油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以及《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破坏加油机计量器具及未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加油机违法的事实,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1.没收涉案加油机主板3块,加油机1台;2.没收违法所得200960.85元;3.罚款5000元。以上合计205960.85(上缴国库)。
结案时间:2024年9月12日
案件二:谭小兵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案
案件情况: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前线索到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仓房社区幼儿路18号香格里拉市提多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第十四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1.没收涉案产品每粒坚3颗;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0(壹佰捌拾)元整;(上缴国库)3.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00(壹万伍仟)元整;(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180.00(壹万伍仟壹佰捌拾)元整。(上缴国库)
结案时间:2024年9月5日
案件三:香格里拉市财金废旧回收站销售地磅作弊器一案
案件情况:香格里拉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市场检查,对香格里拉市财金废旧回收站检查时,发现该站销售地磅作弊器。
法律依据:违反了《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人民币13000.00(壹万叁仟元)整(上缴国库)。
结案时间: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