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第二季度涉旅案件公示(二)
案件一:导游王丽红在带团过程向游客兜售牦牛肉,并以命令的语气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
案件情况:2024年6月19日,网民津津有味在抖音上发布标题为“为云南香格里拉报的纯玩团,最后快结束了还要被导游在车上强卖牦牛肉干,就不买”的视频,引发网络舆情,我局高度关注,第一时间联系网名核实,经过核实,该团为丽江登峰旅行社接待的团队,带团导游为王丽红,导游证号FYC3048L,2024年6月20日,我局对导游王丽红和丽江登峰旅行社进行调查询问,通过调查,导游王丽红私自在车上兜售牦牛肉,并以强迫的言语要求游客购买。
法律依据:涉嫌违反了《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款之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之规定进行责令改正,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件二:香格里拉市苏荷音乐酒吧扰民,噪声污染案
案件情况:2024 年 5 月 16 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 的第七批编号 D3YN202405150059 的群众举报件。内容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路坛城广场的苏荷音乐酒吧,每天凌晨 2 点-凌晨 5 点营业,噪声污染严重。
法律依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依据《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予以1、依法没收经营设备、非法所得 2822 元(贰仟捌佰贰拾贰元);
2、处以非法所得二倍罚款 5644 元(伍仟陆百四十四元)。
共计罚没 8466 元(捌仟肆佰陆拾陆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