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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5141Q/201600007
文  号
来 源
州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6-05-27
【审计结果公告】迪庆州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6-05-27 08:14     浏览次数: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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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IQING ZANGZU ZIZHIZHO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6年第6号

(总第67号)

迪庆州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第6号(总第67号)目录

1. 迪庆州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迪庆州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

教育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5月至7月,迪庆州审计局对全州2013年及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自2006年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迪庆州各级政府、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重视地方义务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和财务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公用经费、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计14 946.04万元,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初年增长10.52倍,年均增长34.2%。

一是2014年投入中小学公用经费3 713.49万元,其中州、县(市)级财政投入114.6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了883.09元,比2006年增长10.39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了全州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是2014年投入高原农牧子女学生生活补助8 838.81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 393.74万元,惠及36688名、36752名在校学生,占全州在校生的87.24%、87.4%;同时,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教科书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得到更多实惠。

审计发现,迪庆州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经费保障新机制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免费教科书管理及学校食堂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1)德钦县财政局专项资金下达及拨付不及时911.88万元

迪财教﹝2013﹞2号下达2013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33.44万元,下达文件时间2013年1月4日;德财教﹝2013﹞17号下达文件时间2013年4月2日。

迪财教﹝2012﹞240号下达2013年公用经费345.24万元,下文时间2012年12月26日;德财教﹝2013﹞32号下达文件时间2013年6月2日。

迪财教﹝2014﹞24号下达2014年公用经费333.2万元,下文时间2014年3月31日;德财教﹝2014﹞16号下文件时间2014年5月13日。

(2)德钦县教育局专项资金下达及拨付不及时2 770.19万元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经费875.68万元,下文时间2012年10月19日,拨款至县教育局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县教育局拨付至各学校最早时间为2013年4月8日。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2013年秋季学期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经费740万元,下文时间2012年12月31日,拨款至县教育局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县教育局拨付至各学校最早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2014年春季学期至秋季学期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 154.51万元,下文时间2013年12月10日,拨款至县教育局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县教育局拨付至各学校最早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

(3)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0.8元。

2.维西县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维西县教育局在对各学校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中,各学校报账不及时导致专项资金列支不实4 677.28万元。其中: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列支不实4 044.47万元(2013年2 106.95万元、2014年1 937.52万元);生均公用经费2013年度列支不实316.52万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列支不实316.29万元(2013年48.52万元、2014年267.77万元)。

3.挤占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370.23万元的问题

抽查学校2013年、2014年共挤占挪用公用经费、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70.23万元。其中香格里拉市76.27万元(挤占公用经费19.8万元,挤占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5.19万元,挤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28万元);德钦县及维西县挤占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分别4.6万元、289.36万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1.27%。

挤占挪用的公用经费资金中,用于日常办公经费17.95万元,占90.66%;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用于食堂燃料费、液化气、柴火费支出349.15万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1.9%,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用于运费支出1.28万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0.03%

4.维西县应退未退学生生活补助386.75万元的问题

经抽查9所学校,学校食堂应退学生生活费结余总计 386.75万元,至2015年7月17日未退,其中:维西县民族小学61.6万元、维西县第一中学18.49万元、维西县第二中学4.93万元、 维西县第三中学23.22万元、巴迪中心完小18.42万元、叶枝中心完小82.53万元、白济汛中心完小115.05万元、攀天阁中心完小22.76万元、永春中心完小39.75万元。

5.财政部门少拨付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7.64万元的问题

2014年香格里拉市财政局根据2013年秋季学生人数拨付市教育局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 451.13万元。市教育局根据2014年实际学生人数拨付各中、小学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 504.04万元(动用2013年教育局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结余15.27万元、动用其他资金37.64万元),形成财政部门少拨市教育局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7.64万元。

6.款私存11.14万元的问题

(1)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私存私放公款8.55万元。学校将小学生交纳的伙食费及营养餐自费部分存入个人账户,食堂收付款项通过该个人账户收付,食堂未建立会计账务,食堂财务收支未纳入学校会计账务统一核算管理,至2014年秋季学期末(2015年1月21日)该个人账户存款余额7.97万元学校将饭卡押金以现金形式存放在出纳处,其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账务核算管理,至2014末结存0.58万元。

(2)藏文中学私存私放公款2.59万元。藏文中学学生使用的IC饭卡购入、售出未通过学校财务统一核算,IC饭卡的购进、销售及账务核算(流水账)由同一个人办理,坐收坐支现金,购进、销售IC饭卡没有相关财务票据。2013年8月至审计时共计购进IC饭卡10700张(其中免费1700张),售出8989张,免费发放1700张,售卡收入11.69万元,(IC饭卡购进价为13元/张,售出价为13元/张),已付购卡款9.1万元,结存卡11张,结存售卡款现金2.59万元。

7.账外资金115.02万元的问题

(1)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小学食堂养猪收支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至2015年6月结余1.64万元。

(2)香格里拉市尼史小学收取外籍生生活费3.75万元,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至2014年结余0.04万元。

(3)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将历年收取的捐赠款、外籍生和自费生生活费等收入单独开设救助户,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2014年末该救助户收支结余累计109.63万元(银行存款106.82万元、其他应收款2.81万元)。

8.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余58万元的问题

香格里拉市2011年起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于2012年4月下达。由于2011年第三中学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部分学生已毕业、转学、休学、新学期开学未报到等原因,导致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历年结余58万元。

9.现金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6.18万元的问题

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小学现金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1.01万元、上江乡小学现金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5.17万元。

10.违规开设使用银行账户的问题

香格里拉民族小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农业银行大中甸营业所开设食堂账户(账号160801040001387),至2014年底银行存款余额42.97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迪庆香格里拉支行开设救助户(账号169801040003384),至2014年底银行存款余额106.82万元,以上两个账户的收支均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11.少计固定资产34.68万元的问题

香格里拉市金江小学购买8台路由器计1.44万元、独克宗小学购买财务软件、电炉桌、雕花坐床计0.89万元;德钦县32.35万元设备(第一小学购置的0.5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及0.8万元财务软件一套,第三小学购置的室外活动场所设备20万元,监控设备9.66万元,教学设备1.3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二)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营养餐采购管理不规范。1.香格里拉市15所被抽查学校、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供餐实行各学校自行采购,未通过公开招标;2.抽查的部分学校购买办公用品未通过政府采购。香格里拉市部分学校在采购办公用品等耗材时,直接向个人订购。如金江镇小学采购奖本2000本、听课笔记本4500本、小学生手册2000本、班主任手册600本、信笺(纸)5000本、备课本1800本、笔记本1200本,提供的发票由昆明五华区、官渡区、西山区、盘龙区国家税务局、云南省普洱市国家税务局代开。

(三)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问题

对外承包食堂的问题。州藏文中学共有学生食堂6家,全部对外承包(初、高中部食堂共用)。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有二个学生食堂对外承包。

食堂部分支出票据不规范的问题。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食堂部分支出票据不规范,使用白条报账。香格里拉市部分学校向有税务登记的供应商采购物品,未索取正规发票,而以白条报账。

食堂食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抽查部份学校未建立食堂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未对食堂食材入库、出库情况进行登记。

(四)免费教科书管理方面的问题

免费教科书管理粗放、随意,缺乏“征订、验收、发放、清退”完整工作机制。州本级藏文中学、州师范附小及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未建立免费教科书内部管理制度,未设立免费教科书的征订、验收、发放、清退管理台账。

(五)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公示的问题。

(1)州藏文中学及州师范附小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代学生征订了规定范围内的教辅材料,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代收代交了学生保险费(平安保险),学校未对外公示。

(2)州藏文中学未按规定对享受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情况进行公示。

2.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营养餐供餐天数、每餐标准均未达到规定标准。

(1)2013年春秋学期供餐标准2.7元/生/餐,未足额供餐,每生每天不足0.3元。2014年秋季学期供餐标准3.5 元/生/餐,未足额供餐,每生每天不足0.5元。

(2)开发区中心完小2013年营养餐供餐天数137天,供餐天数不足63天。2014年营养餐供餐天数154天,供餐天数不足46天。

3.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通过抽查香格里拉市部分学校发现存在涂改原始单据、原始单据与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不相符、采购物品未附供货明细清单、未建立办公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4.香格里拉市部分学校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未进行专项核算。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存在问题,迪庆州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整改。

德钦县财政及教育等部门采取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及时下拨了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

维西县教育局将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报账时间由原来的按学期报账改为按会计年度报账,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报账时间改为按月报账,较好的解决了报账不及时,资金结余大的问题;挤占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289万元的问题,维西县教育局在2015年公用经费中列支71万元归还并退补了县民族小学、县一、二、三中,巴迪、叶枝、白济汛、攀天阁、永春等中心完小学生,剩余218万元由于学生已毕业无法退回;应退未退学生生活补助386.75万元的问题,维西县目前为止已退补县民族小学、县一、二、三中,巴迪、叶枝、白济汛、攀天阁、永春等中心完小学生等校学生373万元,剩余13万元由于学生已毕业无法退补,教育局已将结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由财政调整下一年度指标,在下一年度高原生活费指标中扣减;

香格里拉市财政局积极向上级财政反映情况争取资金,于2015年12月25日(香财教[2015]185号)下达了财政部门少拨付的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8万元;

迪庆州藏文中学及迪庆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完小已将公款私存11.14万元存入学校账户;

香格里拉市金江小学已将账外资金2万元上缴了市非税局,香格里拉市尼史小学将收取外籍生生活费账外资金0.04万元退还了学生,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已将110万元纳入学校大账统一核算管理;

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于2015年9月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余58万元上缴了市财政局;香格里拉市金江及上江完小在2016年度不再以现金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

香格里拉市民族小学已注销了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并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

香格里拉市金江小学、独克宗小学,德钦县第一小学及第三小学已将少计固定资产34.68万元补计入账;

香格里拉市从2015年秋季开始,统一对全市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及学校食堂的油、米、面、肉等所有食品进行招标采购,现鸡蛋、面包、水果、牛奶招标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向社会公示,由市教育局负责监督学校的食品采购工作。

开发区中心完小出台了《迪庆州开发区中心完小营养餐和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整改办法》,协调采购办、食药局、社事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开展营养餐和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通过网络发布招投标公告,邀请了采购办、食药局、社事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校负责人、学校家委会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由此确定了鸡蛋、面包、牛奶、蔬菜、水果及食堂用油、米、面及猪肉的供货商,规范了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管理行为;

香格里拉市金江小学在审计之后资产购置时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

开发区中心完小在规范了营养餐及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行为的基础上,规范了票据管理,制定了《开发区中心完小食堂食品及原料出入库管理制度》,建立了食堂食品及原料出入库管理台账,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验收;

香格里拉市按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了食堂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规范了支出票据及食堂食材管理;

开发区中心完小制订出台了《开发区中心完小关于规范教材教辅征订管理及使用制度》,建立了年级科书发放的台账制度,由各年级班主任严格核实科书征订数与发放数,详列清单,学生签名,科书征订工作严格按州教育局的要求,由学校审核经新华书店盖章确认后,统一提交教育局教育中心备案,学校进一步建立完善免费科书管理机制,建立以预订、审核、发放名册三册为主的痕迹管理台账,并公示免费科书征订和发放情况。

州藏文中学于2015年9月开学后建立了免费教科书征订、验收、发放台账,规范了对免费科书征订、验收、发放、清退的管理;

州藏文中学在学生自愿征订的规定范围内的教辅材情况及享受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情况,按规定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

开发区中心完小针对学生实际在校天数不足200天的问题,于2015年9月起,在法定节假日发放牛奶,弥补天数不足的问题。

香格里拉市加强了会计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了会计业务水平,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并按相关规定规范了学校高原农牧民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项核算工作;对外承包食堂的问题,相关学校已向上反映情况,正在积极争取食堂工勤人员编制。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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