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IQING ZANGZU ZIZHIZHO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7年第1号
(总第71号)
迪庆州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第 1号(总第71号) 目录
1. 2016年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2016年度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迪庆州审计局对迪庆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文产办)和州财政局2012年至2015年期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等3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迪庆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财政局2012年至2015年期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分配和使
用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申报、批准情况
2012年以来,州文产办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兴州”行动纲要》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向财政部、省文产办及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至2015年共向中央和省级申报文化产业发展项目33项,申报成功20项,得到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 410万元。
2.资金筹集、分配情况
2012年至2015年,全州共筹集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 84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0元、省级补助资金1 630万元、州级专项资金430万元。州财政局按相关资金文件作了分配下达。
3.州文产办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州文产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未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资金通过“零余额账户”收付结算,财务统一在单位行政账核算管理,大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通过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1)2012年账面收入合计240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合计1 920 006.66元。
(2)2013年账面收入合计2 779 993.34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合计2 305 242.04元。
(3)2014年账面收入合计1 064 751.3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合计945 966.7元。
(4)2015年账面收入合计1 048 784.6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合计898 473.45元,年末累计结余150 311.15元。
4.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的抽查情况
审计期间,我局对迪庆香格里拉印经院文化旅游区建设等六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1)香格里拉文化传习馆演艺扶持项目
该项目州文产办未提供相关申报、立项批复材料,经调查,该项目系省文产办直接安排的项目,安排了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资金由州文产办分两次下拨给了项目实施单位迪庆香格里拉组合民族民间艺术有限公司。
(2)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项目
2012年州文产办拨付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补助经费40万元。经审计核实:2012年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初步设计工作,但由于该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规划区内,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
(3)迪庆呀啦嗦民间马术演艺文化交流中心推介项目
2013年10月州文产办拨迪庆呀啦嗦民间马术演艺文化交流中心推介经费80万元,经跟踪审计,迪庆呀啦嗦民间马术演艺文化交流中心将该经费用于宣传广告、促销、马匹骑具、门票制作等支出。
(4)迪庆香格里拉印经院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
2013年9月香格里拉县财政局拨香格里拉印经院里拉印经院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资金80万元,经跟踪审计,印经院将该资金全部用于了印经刻板采购及刻印支出。
(5)2014年云南省第二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迪庆清鲁塘藏族文化大观园有限责任公司“迪庆清鲁塘藏族文化大观园建设项目补助” 100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14年7月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经审计核实,迪庆清鲁塘藏族文化大观园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清鲁塘藏族文化大观园内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中的路缘石、弹石基层、弹石路面建设。
(6)2015年云南省第一批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香格里拉县第一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迪庆霞给藏族文化旅游村建设项目补助(民俗文化体验区建设)(农耕项目)”200万元。经审计调查,迪庆霞给藏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8 000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自筹及向总公司(香格里拉县康东利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15年8月,香格里拉县第一村旅游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归还总公司借款。
审计结果表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我州文化产业的传承和发展工作,成立了州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订了《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兴州”行动纲要》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州文产办和财政局积极向财政部、省文产办及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至2015年共向中央和省级申报文化产业发展项目33项,申报成功20项,争取中央和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 410万元,安排州级专项资金430万元,为促进全州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兴州”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州财政局和州文产办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州文产办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存在个别项目申报检查资料不全,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香格里拉文化传习馆演艺扶持项目申报立项材料不全
2012年8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2]249号)安排迪庆香格里拉组合民族民间艺术有限公司香格里拉文化传习馆演艺扶持经费40万元,资金由州文产办分两次下拨给了项目实施单位迪庆香格里拉组合民族民间艺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州文产办未提供项目相关申报、立项批复等材料。
2.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项目未按项目计划进度实施
2012年8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教[2012]249号)安排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补助经费40万元,按项目规划应于2013年底建成投入正式运营。但由于该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东城区规划区内,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
3.州文产办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2012年至2015年州文产办从省、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接待费252 059.71元(省级专项资金中支出54 381.56元、州级专项资金中支出197 678.15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存在问题,迪庆州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审计处理。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整改。
1.香格里拉文化传习馆演艺扶持项目申报立项材料不全的问题。审计作出决定,责成州文产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相关资料。州文产办已作整改,督促迪庆香格里拉组合民族民间艺术公司补充完善相关申报资料。并加强申报材料的查验和审核工作。
2.迪庆雅隆民族文化园规划项目未按项目计划进度实施的问题。审计作出决定,责成州文产办加大项目督查问效力度,推进项目加快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州文产办已作整改,督促香格里拉市政雅隆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一步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汇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3.州文产办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审计作出决定,责成州文产办进行整改,严格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州文产办已作整改,根据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迪庆州文产办公务接待制度》、《迪庆州文产办经费管理制度》,并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
二、德钦县2011年及2012年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基本情况
1.德钦县2011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资金总收入 19 995 061.75元,其中:中央预算资金17 200 000元,省级配套资金2 752 000元,利息收入43 061.75元;拨付各乡19 952 000元,利息冲销待摊费用41 900.11元,银行存款结存(利息收入)1164.64元。
德钦县2012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资金总收入 5 549 109.32元,其中:中央资金5 536 000元、利息收入13 109.32元;形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47 865元,拨付各乡镇4 988 140元,利息冲销待摊投资11 843.57元,银行存款结存1 260.75元。2012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省级资金未到位。
2.2011年德钦县游牧民定居工程任务688户,实际完成721户,其中:升平镇103户、奔子栏镇55户、羊拉乡87户、燕门乡113户、云岭乡110户、佛山乡75户、霞若乡81户、拖顶乡97户。已下拨各乡镇19 952 000元,完成投资19 952 000元。
2012年建设公共救灾饲草基地8000亩,下拨各乡镇饲草基地资金522 740元,完成投资522 740元;建设青稞基地3022.4亩及沟渠建设3400米,下拨各乡镇青稞基地建设资金600 000元及沟渠建设资金425 400元,完成投资1 025 400元;建设舍饲棚圈687座54 960平方米,收到建设资金3 440 000元,完成投资3 435 000元,结存5 000元。德钦县畜牧局用于采购尿素50 000公斤、黑麦草1 500公斤、紫花苜蓿3 000公斤、鸭茅2 800公斤、蔓菁1 104.65公斤,支出505 965元,支付运费等费用41 900元,合计支出547 865元。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畜牧局与各乡镇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通过实施2011年及2012年的游牧民定居工程,有效的改善了农户的居住环境,实现了人畜分离,基础设施、生活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德钦县人民政府违规改变项目计划,降低标准扩大范围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
2. 德钦县人民政府物资管理不规范。
3. 德钦县人民政府专项资金未及时兑现给农户。该问题已在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
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德钦县人民政府违规改变项目计划,降低标准扩大范围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要求德钦县政府进行整改,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正在整改当中。
2. 对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德钦县人民政府进行整改,规范完善相关手续资料。该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三、迪庆州州本级“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二阶段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2013年8月28日4时44分、8月31日8时04分,我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与四川省得荣县交界处先后发生M5.1级、M5.9级地震。
地震发生后,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建了迪庆州“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全面负责地震灾后的抢险应急及恢复重建工作。由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了《迪庆藏族自治州“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3年10月15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了《规划》(云政发〔2013〕129号),《规划》明确实施:民房恢复重建、民生恢复改善、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社会管理 “五大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9月),其中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受损民房加固修复,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民房拆除重建。第二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改善、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所有工作恢复重建任务,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超过灾前水平。
本次审计的重点是第二阶段项目实施情况,主要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
1.恢复重建总体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规划》实施五大工程118个项目(包括新增项目)中,实际完工97项,正在组织验收8项,在建9项,资金未到位取消4项,实际实施114个项目。
截止2016年8月31日,迪庆州财政共到位资金 210 108.6965万元(包含规划外新增中央资金35 464万元),其中:国家部委及中央专项资金162 931.9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4 956.32万元、州级配套资金1 189.6065万元、捐赠资金1 102.85万元。分别由州财政下拨到各县(市)区及州级各项目实施单位。另到位省级系统内直拨33 210.04万元、由省级直接实施规划内项目2 485.7万元、企业自筹10 619.68万元。
2.州本级及经济开发区资金到位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情况
迪庆州本级及经济开发区涉及28个项目,规划总投资 58 928万元(其中:国家各部委及中央专项资金45 267万元,省级资金758万元,自筹500万元、贷款12 403万元)。
截止2016年8月31日,迪庆州本级涉及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4 778.7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 949万元(国家各部委及中央专项资金10 329万元,省级资金620万元)、企业自筹10 619.68万元、未通过州财政由省级系统内直拨资金33 210.04万元(迪庆州民政局收到云南省慈善基金会资金500万元;迪庆州环保局收到省环保局重建项目资金30万元、生态功能区能力建设转移支付资金200万元;迪庆州教育局收到省教育厅补助救灾应急资金20万元;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补助救灾应急资金24万元;迪庆州气象局收到省气象局拨来规划内项目资金150万元;迪庆供电局收到省供电局拨来规划内项目资金846.04万元;州交通局收到省交通厅拨来规划内项目资金31 44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迪庆州本级实际实施22个项目,取消电力2项;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4个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迪庆州政府及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并建立了有关协调工作机制;针对恢复重建工程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制定了相应制度,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保障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调整项目规划,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香格里拉新仁村木碧湾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资金1 000万元。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整用于2014年保障房建设项目,并于2015年拨付给了保障房建设项目。
2.专项资金长期结存的问题:(1)截止2016年9月27日,2013年9月州政协办公室拨入(迪财预〔2013〕492号)安排迪庆州政协机关办公楼8.28、8.31震后修缮经费300 000元,支出92 765.57元,资金结余207 234.43元。
(2)2013年12月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拨迪庆州环境保护局专项经费300 000元。州环境保护局拨入后以项目结余资金及银行存款结转至2014年。2014年11月拨付德钦县环境保护局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款100 010元(含汇款手续费10元)。2015年州环境保护局项目结余资金未发生支出。截止2016年9月27日,该专项资金结余199 990元。
(3)迪庆州教育局拨入云南省教育厅补助救灾应急资金200 000元,支出累计194 284元,结余5 716元。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8.28”、“8.31”抗震救灾工作经费的通知》(迪财社〔2013〕104号)拨州教育局抗震救灾工作经费30 000元,共支出24 580.5元,结余5 419.5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1.违规调整项目规划,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迪庆州人民政府以《迪庆藏族自治州关于“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新增中央资金项目优化或整合实施的请示》(迪政发〔2016〕116号)文已向省人民政府作了调整请示。
2. 专项资金长期结存的问题:审计按规定作出了审计决定,责成迪庆州政协办公室、州环境保护局、州教育局将结余资金交回财政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用于灾后重建项目。迪庆州政协、州环保局、州教育局已将结余资金交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