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029R/202400325
文  号
来 源
州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7-05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7-05 11:07     浏览次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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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3年7月3日向州水务局提出《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 价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本局于7月3日依法受理,并组 织专家对《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 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补充完善。经审查,补充完善后的《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定 本)》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评价结论正确,基本符合报 告编制大纲及相关导则的要求,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 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州水务局 决定准予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

本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 (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你单位在施工管理中必须按照评审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两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 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 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

许可手续。

附件:《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3年7月5日

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于2023年1月11日在香格里拉市主持召开《香格里拉市 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 《评价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迪庆州水务局、香格里拉市交通运 输局(建设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昆明龙慧工程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和特邀专家。专家组在审阅报告基础上,听 取了编制单位的成果汇报,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评议,针对 《评价报告》存在问题,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经专家组复核,补充修改后的 《评价报告》(报批稿)技术路线科学,成果较规范,综合评价结论明确且较 客观,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同意该报告。主要评审意见如下:

、基本情况

根据《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  设计报告》,改扩建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段)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 格里拉市境内的金沙江及其支流,属长江流域。该公路起点位于香格里拉市  五境乡春独村,接于香维线K62+600 平交口,终点位于拉玛洛村,路线全长 107.236km。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40~60km/h, 一般路段路 基宽度10.0m,  特殊困难地段采用8.5m,  上江乡到金江镇路段设置慢车道,  采用15m 路基宽度,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布的的《公路工程技术标  准》(JTGB01-2014)  和现行设计规范执行。全线设置桥梁29座其中纳入评价跨金沙江及其支流桥梁24座,分别为浪者冈大桥、毛坡河中桥、木可湾  2号大桥、鸡公石1号和2号大桥、鸡公石3号和4号中桥、兴胜村中桥、福库村中桥、帮独村中桥、格兰村中桥、士旺2号中桥、木吉可1号中桥、上所邑中桥、新建村1号和2号大桥、下所邑1号和2号中桥、兴隆河中桥、 吾竹河中桥、车轴村中桥、士林大桥、草坪子中桥以及巴岔湾大桥。各桥梁基本上部采用先简支后结构连续体系,下部结构采用U 型桥台扩大基础、桩柱式、肋板式、承台分离式桥台配柱式墩或桩基础等。大、中桥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枯季施工期导流洪水标准金沙江干流采用20年一遇、支流采 用5年一遇。本评价对涉水施工11座桥梁初拟围堰半幅导流方式,其中围堰安全超高取1m。全线拟建钢筋砼箱涵311座,其中纳入评价的有31座,分布于金沙江左岸支流,涉及道路K3+100~K106+240,  箱涵规模为1-1.5m×1.5m、1-2m×2m、1-3m×3m、1-3m×2m、1-4m×4m不等,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根据线路布置,沿程有4处因路基挤占金沙江干流河道过水断面需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分别为K49+100~K49+180 段K72+900~K73+120 段、K80+380~K80+420段以及K86+260~K86+420段。路基宽度8.5m, 双向行车道宽3.5+3.5m,土路肩0.75+0.75m,  以上路基段均不涉及高填深挖路基、低填浅挖以及陡坡路堤等,均属一般路基,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

全线共设10个弃土场,纳入评价的有6个,分别为2#、3#、4#、6#、  7#、8#弃土场,均位于金沙江干流左岸,各弃土场弃渣量在5~18万m³ 之间, 占地面积在42.5~160.5亩之间,堆渣高度在4.15~8.11m 之间,均为5级渣场。

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校核防洪标准采用30年一遇。

该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经迪庆州发改委批复(迪发改基础(2019)7号), 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占用、弃土场选址事宜,已取得香格里拉市、迪庆州水务局原则同意的征询意见。

、评价对象、评价范围

同意评价对象选择涉河24座桥梁、31座箱涵工程、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

按照拟建涉河工程所在河段变动回水可能影响范围确定评价范围的原 则,基本同意报告界定的评价范围,其中桥梁为桥址至下游对水流具有控制 作用断面的河段、上游至壅水末端的河段,长度介于98.4~3596m 之间,箱 涵为长度介于110~142m 之间,路基工程长度介于1104~4359m 之间,弃土场长度介于600~1100m 之间。

、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评价内容

《评价报告》采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的技术报告和批复文件、征询意见函等符合要求,相关附件材料基本完整;评价技术路线正确;评价内容较完整。

四、评价对象的基础条件

拟建24座桥梁工程、31座箱涵工程、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 的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区域自然地理、资源与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河流水 系(金沙江干流迪庆州段及其支流)及现状水利水电工程以及其它基础设施,拟建涉河工程地质条件,评价范围内有关水利水电规划、河道治理规划、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及规划实施安排等内容的概述基本清楚。该二级公路工程所处金沙江流域的水文气象、暴雨洪水特性分析基本到位。拟建涉河工程涉及金沙江干流及其支流河道演变的定性分析基本到位,涉河工程建设后所在河道将来一定时期内河势相对稳定的结论基本可信。

五、防洪标准

根据改扩建公路涉河工程重要性、分类、等级及规模等指标,依照《防 洪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D60-2015)》, 纳入评价的各大、中 桥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31座箱涵工程采用50年一遇,路基工程采用 100年一遇以及弃土场设计/校核防洪标准采用20年130年一遇符合要求;涉 及金沙江干流河道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金沙江支流河道防洪标准采用 10年一遇符合当地规划设计;枯季涉水工程施工期导流洪水标准采用干流20年一遇、支流5年一遇基本符合要求。

六、洪水影响评价主要成果

( 一 )洪水

(1)基础资料

同意采用金江二级公路跨河、临河涉河工程所在金沙江干流石鼓水文站 及其流域内的塔城水文站、香格里拉气象站、维西气象站等截止2020年实测 暴雨洪水(历史洪水调查)资料和《云南省暴雨统计参数图集》、《云南省暴 雨洪水查算实用手册》及近期完成的《迪庆藏族自治州城镇防洪工程金沙江 茶花部落沟至龙虎一组活动室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0年4月)、《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兰永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云南省丽江市金沙江龙蟠提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8年8月)等作为评价涉及河段设计洪水分析依据。

(2)洪水分析方法及结果

基本同意位于金沙江干流的涉河工程依据石鼓水文站采用水文比拟法推 求工程断面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吾竹河中桥(位于格固河流域)依据塔城水 文站采用水文比拟法推求工程断面设计洪水;剩余控制流域面积较小(1.58~128.8km²)涉河工程均采用暴雨途径法推求工程断面设计洪水。

基本同意石鼓水文站实测与调查洪水组成不连序样本系列计算的洪水统 计参数,年最大洪峰流量均值为5150m³/s、变差系数为0.29、偏态系数为4Cv;   塔城水文站实测与调查洪水组成不连序样本系列计算的洪水统计参数,年最大洪峰流量均值为724m³/s、变差系数为0.56、偏态系数为5Cv。 经比较后,基本同意采用暴雨等值线图查算的各历时暴雨统计参数及查算的产汇流参数。

基本同意涉河工程估算的年及枯季施工期洪水成果。

(二)桥梁、路基工程、弃土场河段水面曲线及箱涵过水能力

(1)同意拟建24座桥梁、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建设前后 水面曲线采用一维恒定非均匀渐变流公式分段求和法计算,在此基础上计算壅水高度和壅水长度。

基本同意计算的边界条件,其中控制断面起始水位采用水力学公式计算。桥梁建设前断面型式、尺寸采用实测值,桥梁建设后扣除桥墩占用面积;路基工程、弃土场工程采用设计拟定值。河段综合糙率视河床组成,桥梁所在河段控制断面天然糙率在0.038~0.055之间取值。

基本同意评价范围内24座桥梁、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建设 后所在河段沿程洪水位成果,其中24座桥梁底标高均高于河道100年一遇洪水位。桥梁工程建设后,遭遇10年/20年一遇洪水时,毛坡河中桥、木可湾2 号大桥、鸡公石3号和4号中桥、兴胜村中桥、福库村中桥、格兰村中桥、木吉可1号中桥、上所邑中桥、下所邑1号和2号中桥、吾竹河中桥共计1


座桥梁无壅水现象,其余12座桥梁均存在壅水,壅水高度介于0.02~0.34m之间,阻水比介于1.02~20.9%之间。10年一遇洪水位低于两岸河堤高程。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20年一遇洪水位均低于路基、拦渣坝设计高程。

(2)原则同意11座桥梁涉水初拟施工期半宽导流条件下沿程洪水位计 算成果,枯季5年/20年一遇洪水形成壅水高度介于0.01~0.15m 之间,水深低于围堰体高度,施工期间洪水位低于已建两岸河堤顶高程。

(3)同意31座箱涵过水能力采用水力学公式计算。基本同意计算边界条件,其中糙率采用0.025,过水断面型式、尺寸采用设计拟定值。

基本同意复核结果,31座箱涵最大过水能力均大于50年一遇洪峰流量。

(三)冲刷

同意桥梁冲刷采用《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推荐公式估算,基本 同意计算的边界条件、冲刷计算结果,100年一遇最大冲刷深度介于0.73~4.41m之间,均小于桥梁基础埋深(介于20~32m 之间)。

同意4处路基水流平行于岸坡产生的冲刷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推 荐公式估算,基本同意计算的边界条件、冲刷计算结果,20年一遇最大冲刷深度介于4.36~6.26m 之间,均小于路基基础埋深。

同意6处弃土场临水侧拦渣坝冲刷采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推荐 公式估算,基本同意计算的边界条件、冲刷计算结果,20年一遇最大冲刷深度介于0.42~0.64m 之间,均小于拦渣坝基础埋深(1.0m)。

(四)河势稳定

基本同意依据桥梁建设前后流速对比,分析涉河桥梁工程所在河段河势变化,原则同意涉河桥梁建设对河势影响不大的定性分析结论。

同意采用《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推荐公式复核4处路基工程的稳定性, 基本同意不同工况计算边界条件及结果,各段挡墙结构正常、非常工况条件下抗滑、抗倾覆系数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基本同意采用理正岩土计算软件及库伦GEO5 软件复核6处弃土场各工 况下渣体、拦渣坝、排水沟挡墙的整体稳定性,基本同意不同工况计算边界条件及结果,各弃土场结构正常、非常工况条件下抗滑、抗倾覆系数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七、洪水影响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内容及主要结论。其中:该二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符合《云南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 (2016-2020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纲 要(2011~2020)》、《云南省道网规划》(2014-2030)、《云南省公路水路邮政 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其涉河工程平面布局与相关水利水电规划、 水利工程管理、河湖岸线保护管理等冲突不大,对涉及金沙江干流及其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提升改造规划实施影响总体不大。

纳入评价段24座桥梁、31个箱涵、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设防标准与现行防洪标准相适应。

纳入评价的24座桥梁梁底标高均高于河道100年一遇洪水位,31个箱 涵过水能力大于50年一遇洪水,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设计高程均高于 30年150年一遇洪水位;按初拟方案实施,涉水11座桥梁施工期围堰高度基本满足要求,对行洪存在一定影响但总体不大。各涉河工程建设后,工程河段10年/20年一遇洪水位低于两岸岸顶高程,基本满足防洪要求,涉河工程所在河段对河道行洪影响不大。扰动河堤按原设计方案及规模原貌恢复,弃土场按设计方案指标实施,其稳定性基本满足要求,对河势影响不大。该二级公路纳入评价的24座桥梁、31座箱涵、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运行期对上下游及左右岸的水利水电工程,其它桥梁、堤防、水文监测、取排水口等基础设施影响总体不大。该二级公路纳入评价的24座桥梁、31座箱涵、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建设对防洪抢险通道通达性无影响。该二级公路纳入评价的24座桥梁、31座箱涵、4处路基工程以及6处弃土场工程在施工期、运行期,对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八、防治与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防治与补救措施。其中:针对浪者冈大桥、帮独村中桥所在河段尚未治理,为天然河道,为进一 步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提出于桥址处进行河道清淤、规整措施,改善河道断面过流条件,保证洪水顺利下泄。

针对位于河道中设置桥墩的10座桥梁(浪者冈大桥、鸡公石2号大桥、 帮独村中桥、士旺2号中桥、新建村2号大桥、兴隆河中桥、车轴村中桥、士林大桥、草坪子中桥、巴岔湾大桥),提出在各桥梁的入河桥墩处进行防冲加固措施,采用浆砌石对桥墩进行统一加固。

针对扰动河堤、河岸问题,提出原貌恢复。

针对弃土场工程,提出拦渣坝采用C35 混凝土、优化拦渣坝设计方案、加深拦渣坝基础埋深、定期观测巡护等措施。

针对可能的水污染、水土流失问题,提出施工期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严禁固体废弃物乱堆放等。

针对施工期突发洪涝事件的问题,提出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抢险物资、交通工具等。

九、建议

(1)重视生态环境,施工期、运行期严禁废污水进入河道。

(2)做好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的相关管理要求实施必要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公路施工期修建的临时施工道路、临时便桥,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拆除,如果长期或永久保留需要专题进行洪水影响论证报主管部门审批。

(4)涉河工程竣工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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