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水务局:
你局于2020年12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维西县几青库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3月16日依法受理。我局组织专家对取水许可申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迪庆州水务局决定准予维西县几青库水库工程的取水申请。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附件《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维西县几青库水库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