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水许可〔2021〕1号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0年 12月15日向我局提出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工程(项目代码:2019-533401-48-01-004739)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我局于2020年12月15日依法受理,12月16日组织现场勘查,12月17日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香格里拉市金江二级公路(春独至拉玛洛)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