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结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机关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 8月 2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1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20人(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7人,相关部门听证代表13名)
产生方式:邀请与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州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 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邮政编码: 6744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87-8225066;邮件报名请发送至330632465@qq.com。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 。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迪庆州水务局将于2022年7月2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迪庆日报上刊登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 系 人:付玉娟、八中品初
联系电话: 0887-8225066、0887-8225698
附: 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对照表
二、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关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说明.docx.docx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