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会公众: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水安全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上位法对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也作出了新规定;机构改革后,部分涉水管理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迪庆水资源管理面临新形势。为进一步保护我州水资源,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好水资源,保障全州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用水,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我州立法规划要求,决定对条例进行修订,现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条例修订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4月26日-5月26日
联系电话:0887-8225066 15308873965
邮 箱:330632465@qq.com
迪庆州水务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