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恒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探矿权证遗失声明
香格里拉市恒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证正本、副本不慎遗失,探矿权证号:T53120090502028666,有效期自2013年1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6日,探矿权人:香格里拉市恒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徐延峰;探矿权名称:云南省香格里拉县虎跳峡镇格撒铅矿勘探。现声明所丢失证件作废,矿业权全体股东已知情探矿权证遗失事宜,矿业权人现向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遗失补领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遗失声明公告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24日。现正在同时申请“云南省香格里拉县虎跳峡镇格撒铅矿勘探”探矿权延续登记事项,鉴于遗失探矿权证已过有效期,公告无异议后直接办理延续登记,新证有效期为审批之日至延续后有限期截止之日。
如有异议,请在此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势向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反映。
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887-8232995
特此声明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