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许可证遗失声明
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不慎遗失,采矿许可证证号:C5300002011013140116090,有效期自200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17日,采矿权人: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董家平;矿山名称: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雪鸡坪铜矿。现声明所丢失证件作废,矿业权全体股东已知情采矿证遗失事宜,矿业权人现向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遗失补领申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将遗失声明公告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4日。现正在同时申请香格里拉市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雪鸡坪矿业权延续登记事项,鉴于遗失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公告无异议后直接办理延续登记,新证有效期为审批之日至延续后有限期截止之日。
如有异议,请在此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势向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反映。
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887-8232995
特此声明
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