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某砂石厂未按照批准的安全
设施设计施工案
【基本案情】2023年7月18日,迪庆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香格里拉市某砂石厂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存在问题】香格里拉市某砂石厂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处理结果】该砂石厂施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迪庆州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该砂石厂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该案中,砂石厂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经济效益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暴露出企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淡薄,不按设施设计施工,存在侥幸心理。迪庆州应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处罚款,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下一步迪庆州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