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索引号
015285264R/202100203
文  号
来 源
州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1-12-21
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办理2021年州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09:32     浏览次数: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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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办理2021年州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州卫生健康委涉及承办州政协提案3份。经州卫健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将办理事项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完成时限,全力推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过办理,承办3件:A类1件、B类1件、C类1件,1件协办的政协提案已协助办结,3件提案面商率100%、满意率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设孜·丹增群佩委员关于防止迪庆州藏医药等民族民间中医药事业传承人断代的提案(126041号),经州卫生健康委中藏医科赵梦雪负责人、分管领导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商答复,中共迪庆州委、州人民政府一直以来非常注重藏医药等民族民间中医药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迪庆州加快中藏医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迪政办法〔2016〕213号)、《迪庆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迪政办法〔2016〕241号)、《关于印发迪庆州中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迪政办函〔2018〕23号)和《迪庆州关于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出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不断建立健全中藏医药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中藏医药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中藏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迪庆州藏医院提质达标、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藏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工作,全力推进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截至目前,迪庆州藏医院已经通过二级甲等民族医院的评审,正在积极创建三级乙等民族医院;新建维西县中藏医院和德钦县人民医院中藏医科;全州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87.8 %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全州已有121个(州藏医院116个、德钦县医院藏医科5个)院内藏药制剂取得了批准文号,其中116个已纳入了省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已建成全国名医传承工作室1个(柏玛丹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维西县人民医院赵琼),收集整理并出版《迪庆藏药图鉴》,2009年迪庆州藏族医药被列为云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迪庆州藏医骨伤疗法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为了更好传承创新发展迪庆州中藏医药事业,进一步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和藏医药等民族民间医药传承人的培养。一是采取州校合作方式培养藏医药人才。2012年开始青海大学藏医学院举办云南藏医班,每年定向为迪庆州培养藏医专业人才,截至目前,已累计培养藏医本科专业人才195人;西藏藏医学院每年为迪庆州招收一定数量的定向藏医本科医学生,已累计为迪庆州定向培养了25人,极大的缓解了迪庆州藏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二是利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目前全州已累计培养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别免费医学生43人(本科31人,大专12人)。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云南省师带徒传承项目培训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采取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中(藏)医药人才,目前已培养师带徒中藏医人才9名,有5名通过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其中藏医4名、中医1名),并取得确有专长合格证书。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规范民族民间医生行医行为。全州共报名参加一技之考核的有11人,其中5人通过考核(藏医1名);全州共报名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有17名,其中有1名通过考核获得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证。五是积极为全州藏医医术确有专长从业人员取得医师资格开辟了通道。在制定《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过程中,经过多方争取和论证,已经将藏医医术确有专长从业人员取得医师资格的途径纳入《条例》,在《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藏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民间藏医和寺院藏医行医者,由至少两名藏医医师推荐,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藏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按核准的执业地点、诊疗类别和服务范围,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藏医医疗活动。”目前,迪庆州卫生健康委正在研究制定《迪庆州藏医医师考核认定办法》,报请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正式组织实施,符合条件的民间藏医从业人员均可参加考核认定。属于已落实工作提案,委员意见为“比较满意”,列为“A”类。

 二是庄永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建设的提案(126012号),经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杨芬科长、分管领导彭松平副主任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商答复。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保障我国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途径而备受关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升。“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了卫生健康机构重大改革和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截止2020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2.5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6%,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4%,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率82.54%;全州人均期望寿命由2010年65.6岁提高到2019年72.46岁(州疾控中心死因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县域内就诊率由2016年45%提高到2020年69.69%;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17.61‰降低至2020年9.86‰,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48.25/10万降至2020年0/10万,孕产妇实现“零死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2018年6.3%提高到2020年11.34%。(二)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2个,较十二五的266个增长7.52%;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开放床位1889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4.34张,较十二五3.21张,增长1.13张;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共有从业人员3776人(含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6.52人,较十二五4.51人增长2.0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9人,较十二五1.94人增长0.4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39人,较十二五1.23人增长1.1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9人,较十二五1.55人增长1.35人;共有乡村医生335人,较十二五210人增长125人。(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建设资金8.3695亿元,完善全州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州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建设资金4.545亿元,新建内科住院大楼和增加门诊业务用房;二是完善县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恢复重建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总规投入2.1亿元,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修阶段;新建维西县中(藏)医院,落实中央预算内资金2500万元,已经完成工程建设;新建德钦县第二人民医院,投入5640万元、德钦县政府解决1550万元征地费,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强化州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在沪滇对口帮扶下,已累计投入6472.7万元资金加强州医院、州藏医院、德钦县医院能力建设,四是卫生信息化投入631.7万元,用于提升州医院、德钦县医院、维西县医院、维西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会诊能力,已投入运行。五是全力推进实施“双提升”工程,全州列入“双提升”项目有12个建设项目,总投资达1.4亿元,新建迪庆州传染病医院,于2020年10月26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二层封顶,计划于 9月15日完成项目建设。完成三县市医院发热门诊及2间负压病房、2间重症监护病房建设;完成三县市疾控中心及德钦县医院、维西县医院P2实验室建设并已投入使用,香格里拉市医院P2实验室建设已完成初验,加快推进州疾控中心规范化实验室建设。(四)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共投入各项资金8.5亿元,通过实施各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加强州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一是全面完成州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并于2020年4月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德钦县医院和维西县医院在通过复核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基础上得到提质达标,香格里拉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评审验收;虎跳峡镇中心卫生院通过一级甲等卫生院的初评,另有8个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二是全力推进162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并全部达标,实现至少有一名合格乡村医生。(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一是认真组织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2010年至今,全州已累计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生251人,有55人已正式上岗。二是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提升培训项目,全州已累计培养基层卫生人员200人。三是积极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到州外招聘医学大学生63名。四是积极开展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工作,2019年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招聘,共招聘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1人;五是充分利用“滇沪合作、昆迪合作、州校合作”等对口帮扶项目,强化专业技术指导和专科人才培养,每年选送100余人次的医学骨干、学科带头人到上海、昆明、湖南、西藏等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在上海和省级医院、昆明市对口帮扶医疗队指导下,克服各种困难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填补州内10余项技术空白。(六)传染病防治和妇幼保健能力得到加强。疾病防控能力不断提高,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269.06/10万,各类疫苗及时接种率均在98%以上;经过4轮防艾人民战争,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实现达到“三个90%”;农村住院分娩率达99.73%,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0/10万和9.86‰,2020年孕产妇首次实现“零死亡”,母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七)卫生执法监督和血液安全工作继续巩固。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有力打击非法行医、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保障医疗秩序。依法履行对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云南省实施意见,规范血液监测制备管理工作,加强临床用血机构管理培训,规范调配临床用血,保证血液质量,全州无偿献血率连续保持在100%,确保全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属于已落实工作提案,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基本解决,州卫生健康委已制定解决措施和改进计划,委员意见为“满意”,列为“B”类。

三是陈俊瑞委员关于恢复在维西县各行政村卫生室设儿童预防接种点的提案(126026号),经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杨芬科长、分管领导彭松平副主任与提案委员进行面商答复。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20〕5号),要求全省接种单位“原则上除到乡镇卫生院集中接种有困难、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保留村级接种门诊外,取消其他村接种门诊”,设在村卫生室的接种门诊必须达到“合格接种单位标准”,“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获得上岗证书后持证上岗”。

由于维西县各村卫生室达不到“合格接种单位标准”,且各村卫生室均无合格的预防接种专业医师(预防接种医师必须先取得“国家执业医师”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再进行培训,方可取得),我州维西县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极度匮乏,因此提案要求在维西县各行政村卫生室设儿童预防接种点的要求不能在近期内解决。州卫生健康委将要求维西县各乡镇卫生院加强服务管理,提高农村儿童接种率,同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属于已落实工作提案,委员意见为“非常满意”,列为“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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