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015285408B/202400504
文  号
来 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4-10-16
迪庆州公安局2024年第三季度涉旅案件公示(3)
发布时间:2024-10-16 12:00     浏览次数: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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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公安局2024年第三季度涉旅案件公示

案件:周某某举报称被威胁恐吓一案

案件情况:2024811439分,周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在2024730日到香格里拉旅游时,到位于建塘镇大板牙旅拍店内拍摄时,对方称需包车到依拉草原进行拍摄,并协商好以220元的价格包车,雀某某提供车辆并担任驾驶员,到达目的地后,周某某下车进行拍摄,雀某某在车内等待,到20时左右,雀某某多次拨打周某某电话,但电话未接通,周某某等人回到车上后,雀某某因耽误时间为由,要求周某某等人多付80元包车费,周娅娴等人不同意,雀某某以不将周某某等人载回城区为由要求加钱,周娅娴等人感觉自己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无奈妥协将80元钱支付,随后雀某某将周某某等人载回城区,周某某旅游结束返回四川后,向公安机关递交自述材料,建议将此案报立为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受案当日接受周某某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自述材料一份,共3页。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处罚结果:给予某某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

结案时间:2024911

案件:游客丁某某与摄影师鲁茸某某、鲁茸某某纠纷

案件情况:20248121430分左右,在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景区石阶上行最佳摄影点,丁某某(男,朝鲜组,居民身份证号码:220104****3810,户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某某区红旗街道开工胡同委***组)与鲁茸某某(男,藏族,5334218******60319,户籍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某某镇尼史村某某20号)、鲁茸某某(男,藏族,居民身份证号码:533421*****060335,户籍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某某镇吉奴谷组**号)因拍摄照片问题发生争执,后鲁茸某某、鲁茸某某使用言语辱骂丁某某,鲁茸某某向丁某某上衣吐了口水。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对鲁茸某某、鲁茸某某相关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此事做调解。经调解,鲁茸某某、鲁茸某某向丁太皓道歉并赔偿了相关经济损失。

结案时间:20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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