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涉旅案件公示
案件一:维西每客都生鲜超市销售不合格原味炒瓜子一案
案件情况: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对维西每客都生鲜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抽样样品为原味炒瓜子,经检测该食品不合格。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594.00元(大写:伍佰玖拾肆元整);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上缴国库。两项合计:1594.00元(大写:壹仟伍佰玖拾肆元整)。
结案时间:2024年1月25日
案件二:佳佳冷冻食品销售不合格藠头一案
案件情况: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对维西县顺城南路农贸市场佳佳冷冻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抽样样品为藠头,经检测该食品不合格。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2、罚款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佰元整)。上缴国库。两项合计: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结案时间:2024年1月3日
案件三:维西志芳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无购销记录及销售处方注射液一案
案件情况: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对维西志芳爱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所销售的14种注射液无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处方。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1、对购进药品无购销记录的行为给予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186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陆佰元整)上缴国库。
结案时间: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