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第三季度涉旅企业处罚情况公示
一、香格里拉市海外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案件情况:2023年7月10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督办函,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涉事旅行社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进行调查。
经查,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L-YN-DQ00001)从丽江华夏旅行社招徕游客,并由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工作人员余俊祥讲游客的游程交由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张静静接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18日
二、导游余俊祥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案件情况:2023年7月10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收到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督办函,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涉事旅行社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经查,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从丽江华夏旅行社招徕游客,并由香格里拉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余俊祥(导游证号:GQ77938Y)将游客的游程交由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张静静接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余俊祥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7月18日
三、导游车建武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3年8月15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尼史村阿奴谷组12号藏民家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导游车建武(导游证号:MPL1387W)将游客带入该藏民家进行购物。
经查,导游车建武提供的团队行程单没有藏民居购物的行程,也未与游客签订书面购物协议,查实导游车建武带团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车建武作出处罚款10000元,并暂扣导游证7天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28日
四、导游王婷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案
案件情况:2023年8月8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称尼组29号藏民家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导游王婷(导游证号:XEP4663J)带团队游客进入该藏民家进行购物。
丽江市同游旅行社委派导游王婷提供的行程单显示,该团队一行没有藏民居购物的行程,也未与游客签订书面购物协议,查实导游王婷带团过程中擅自安排购物活动。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王婷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28日
五、导游李国平欺骗、强制游客购物案
案件情况:2023年8月3日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迪庆州市场监管局、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导游李国平(导游证号:FCO9021N)带领游客参观体验并推销土特产品。
经查,导游李国平安排游客前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尼史村羊木组03号索玛花土特产店参观游览推销土特产品的行为在行程开始前已告知游客并签订了《旅游购物行程、自费项目确认表》,但该行为属于欺骗、强制旅游购物。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李国平处罚款10000元,并暂扣导游证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18日
六、导游和振兴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案
案件情况:根据网民“婵姿随笔”于2023年8月2日在今日头条发布题为“一车游客在香格里拉松赞林寺被大师‘软胁迫’购买 1.2 万的物品”帖子,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遂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经查,导游和振兴(导游证号:CFX7345E)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让游客误以为藏文化博览中心是松赞林寺,导致团队游客被藏文化博览中心导购带到藏文化博览中心进行购物。导游和振兴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
法律依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导游和振兴处罚款10000元,暂扣导游证7天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