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5141Q/201700031
文  号
来 源
州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7-05-23
【审计结果公告】迪庆州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7-05-23 07:59     浏览次数: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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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IQING ZANGZU ZIZHIZHO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7年第5号

(总第75号)

迪庆州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第 5号(总第75号) 目录

1. 迪庆州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迪庆州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0一七年五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迪庆州审计局对州民政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州民政局是迪庆州人民政府履行民政职责的工作部门,属于州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救灾科、优抚安置科、区划地名科、基层政权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等7个职能科室,老龄办、军休中心、福彩中心、核对中心、救助站、慈善总会等6个事业单位。截至2015年底,核定机构编制13个,实有13个;核定人员编制33人,实有31人;核定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审计结果表明,州民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

  2.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1年、2012年州民政局购金沙路敬老公寓及儿童福利院学生课桌(40套)价值12 800元,学生组合公寓床10组价值128 000元,学生单人组合床10组价值22 000元、餐厨用具一批价值288 000元,共计450 8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管理;(2)历年救灾物资未纳入存货核算管理。州民政局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进行了整改,已将资产补记入账。

    2.州民政局慈善户手工账反映:2014年收入云南省慈善会下达抗震救灾捐款5 000 000元,按省慈善会要求支出和拨出 5 000 000元;收入独克宗古城“1.11”火灾捐款877 747元,支出526 925.1元,利息收入11 630.79元,2015年末慈善户结余资金362 452.69元,以上救灾捐赠资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3.州民政局局机关、福利彩票中心及开发区中心养老院采用加油卡加油,财务对油费实际支出情况未进行核算反映。其中2015年州民政局局机关预付油费50 000元、福利彩票中心预付油费3 000元、开发区中心养老院预付油费10 000元,账面一次性作了列支

    4.滞留下级财政资金2 000 000元问题。《迪庆州财政局 迪庆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迪财综〔2012〕52号)安排德钦县、维西县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费各1 000 000元,至2015年末州民政局未下拨。审计期间已责成州民政局进行整改,将资金下拨了德钦县及维西县。

    5.挪用项目资金1 100 000元的。(1)经济开发区养老院将迪财综〔2012〕5号文下达敬老院购置康复医疗设备补助资金300 000元用于养老院附属设施建设;(2)州民政局将迪财综〔2012〕15号文下达的敬老公寓设备购置补助资金400 000元、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补助400 000元,合计800 000元用于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

    6.应缴未交非税收入及坐支非税收入3 895 094.41元。其中:2015年州民政局收军休中心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承包经营费税后收入895 094.41元用于军休中心附属工程支出;2016年收入(开发区)城市中心养老院置换净收益3 000 000元。

    7.香格里拉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项目、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A、B、E幢住宿楼建设项目,没有用地预审报告;香格里拉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项目及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没有土地规划许可证;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A、B、E幢住宿楼没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水土保持评估报批手续。

    8.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筑面积为2927.2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077.6平方米,项目已完工还未验收,形成多报少建。

    9.州民政局环西路敬老公寓与儿童福利院于2011年7月竣工,敬老公寓实际投资5 434 000元,儿童福利院实际投资 6 274 900元,敬老公寓与儿童福利院自竣工之日至审计之时未投入使用。

    10.迪庆州经济开发区城市中心养老院2015年购买厨房、娱乐设备152 960元、购买健身器材150 000元,共计302 960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11. “十二五”社会养老保障措施及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迪庆州经济开发区中心养老院有失能老人2人、半失能老人5人,配备护理人员2人,护理人员与失能老人、半失能老人配置未达到1:3的规定比例;未按总床位数的20%设置失能、半失能老人护理床位。

    (2)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医务室未按规定配置心电图机、抢救床、氧气瓶、吸痰器、紫外线等医疗设备、未配备视频监控、呼叫设备、未配备老年人接送车、物品采购车、设置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的康复用房。

    (3)至2016年4月20日,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尚未办理设立许可和机构登记手续。

    (4)州民政局擅自改变项目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1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根据初设批复建设地点为香格里拉东城区,实际将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建至迪庆经济开发区龙虎一组;2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A、B栋住宿楼初设批复建设内容为六层钢筋砼框架结构,B栋住宿楼实际建成为五层;3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E栋住宿楼初设批复建设规模为2874.9平方米,E栋住宿楼实际建成面积为3038.65平方米;4迪庆州社会福利院初设批复建设内容为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实际建成为三层。以上项目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的变更均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2.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1)州民政局局机关账2015年9月30日2号记账凭证,支出接待费5 300元,2015年4月30日10号记账凭证,支出接待费1442元,2015年3月31日6号记账凭证,支出接待费3 390元;(2)开发区城市中心养老院2015年10月31日0007号证1 372元;2015年4月30日0006号证648元;2015年5月31日0005号证4 135元。以上接待事项没有接待公函,没有接待清单。

    13.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1)州民政局应缴未交财政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1 403 307.43元。(2)开发区社事局应缴未交财政结转2年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资金229 371.57元,其中其他城镇社会救助564.54元,其他农村社会救助4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5 128.45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13 278.58元。

    14.2015年迪庆州经济开发区农村低保按846人,人均143元平均发放,未按规定分类分档发放。

    15.州民政局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将办公楼三楼出借给州土储公司无偿使用。

    16.迪庆州经济开发区养老院及迪庆州儿童福利院会计、出纳未分开设立,均由会计一人担任。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16个存在问题,审计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要求州民政局进行整改。

    1.香格里拉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项目、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A、B、E幢住宿楼建设项目,没有用地预审报告;香格里拉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建设项目及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没有土地规划许可证;迪庆州城市中心养老院A、B、E幢住宿楼没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水土保持评估报批手续。

    2.“十二五”社会养老保障措施及政策执行不到位。

    3. 环西路敬老公寓与儿童福利院至审计之时未投入使用。

    4. 迪庆州儿童福利院工程建设项目多报少建。

    以上问题州民政局正在整改中,由于涉及部门多、所需时间较长,无法在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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