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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5141Q/201500004
文  号
来 源
州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5-06-01
【审计结果公告】香格里拉县第三期,维西县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5-06-01 17:03     浏览次数:3207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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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DIQING ZANGZU ZIZHIZHO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5年第4号

(总第60号)

迪庆州审计局办公室


2015年第4号(总第60号)目 录

1香格里拉县第三期,维西县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香格里拉县第三期,维西县第三、四期游

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迪庆州审计局2014年对香格里拉县第三期,维西县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作出了审计决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香格里拉县2010年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的方案批复和州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 香格里拉县2010年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在建塘镇、小中甸镇、虎跳峡镇、金江镇、上江乡、五境乡、尼西乡、格咱乡、洛吉乡、三坝乡、东旺乡范围内实施。涉及游牧民定居房屋132000平方米(每户100)、棚舍105600平方(每户80)、贮草棚39600平方米(每户30㎡)。建设规模涉及定居户1320户,6600人。计划总投资25 4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 300万元、其他投资7 878万元)。香格里拉县2010年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收入共计38 402 719.34元(中央预算内资金33 000 000元、省级配套资金5 000 000元、省级配套项目前期费300 000元、中央资金利息收入102 719.34元);支出合计38397190.14元,至审计之日结余5 529.2元。

审计结果表明:香格里拉县通过实施2010年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解决了51个村民委员会359个村民小组3325户农户因灾、因病和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实现了“人有房住、畜有厩舍”,极大的改善农户居住环境,减少牲畜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全县七乡四镇22352.6米硬化路的建成改变了过去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的局面,极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1429米沟渠、3930米饮水管网、17.5米桥梁、10公里牧道等工程的建成改善了农户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益,对群众发展生产生活、建设美好家园起到了促进作用。

香格里拉县畜牧兽医局、县发改局及建塘镇等11个乡(镇)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2010年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财务收支情况。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政策,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185 000元、未按规定户数标准实施项目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香格里拉县游牧民定居工程降低标准、扩大范围实施2005户。迪发改农经〔2010〕54号《关于下达迪庆州人民政府游牧民定居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建塘镇282户,实际实施1496户,多实施1214户;下达金江镇107户,实际实施624户,多实施517户;下达小中甸镇132户,实际实施406户,多实施274户。

2.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185 000元。香格里拉县发改局从省级下达的配套资金5 000 000元中提取项目管理费185 000元,安排七乡四镇工作经费110 000元、县发改局列支接待费等69 470.8元,至审计之日结余5 529.2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香格里拉县游牧民定居工程降低标准、扩大范围实施2005户的问题。审计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杜绝国家民生政策在地方得不到落实的问题发生。

2.对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185 000元的问题。审计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收缴香格里拉县财政的处理决定。

香格里拉县已按审计决定作了整改。

二、维西县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根据迪庆州人民政府的方案批复和州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维西县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全县79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166个村民小组1696户游牧民,其中:2010年第三期涉及10个乡镇44个行政村92个村民小组共900户游牧民,新建或改建定居房90000平方米,棚舍建设72000平方米,贮草棚建设2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965万元(中央资金2250万元,省级资金360万元,牧民自筹5355万元);2011年第四期涉及10个乡镇40个行政村74个村民小组共796户游牧民,新建或改建定居房79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 616.8万元(中央资金1 990万元,省级资金318.4万元,牧民自筹2 308.4万元)。

2010年上级下达维西县第三期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2 6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 597.15万元(中央资金2 25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30.59万元,项目前期费16.56万元)。资金结余17.8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结余9.41万元,项目前期费结余8.44万元)。

2011年上级下达维西县第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2 308.4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 259.3万元(中央资金1 99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69.3万元)。资金结余(省级配套资金)49.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维西县人民政府通过实施2010、2011年第三、四期游牧民定居工程,有效改善了全县10个乡镇91个村民委员会161个村民小组1816户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同时牧区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实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未按项目计划实施、虚报项目资金、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项目计划实施,擅自调整户数、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1)白济讯乡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10户,实际实施141户,调整中央投资359 824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白济讯乡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06户,实际实施106户,调整资金 218 000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永春乡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10户,实际实施102户,整合2009年游牧民资金完成畜圈改造48户;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00户,实际实施97户。(3)康普乡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00户,实际实施107户康普乡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80户,实际实施101户。(4)保和镇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30户,实际实施52户;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0户,资金到位29万元,该资金经维西县发改委、住建局、农科局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调整至塔城镇实施10户。(5)维登乡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110户,实际实施122户; 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90户,实际实施97户。(6)攀天阁2010年定居户计划实施80户,实际实施92户;2011年定居户计划实施80户,实际实施完成99户。上述乡镇2010年游牧民定居资金户均补助2.5万元,2011年户均补助2.9万元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2.虚报项目资金195 966.9元。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永春乡人民政府实施白帕塘卫生路工程项目,总结算造价893 749.35元,由2010年游牧民资金中支付207 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维西市政公司195 966.9元,税金11 033.1元。 2012年永春乡实施白帕组路沿河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及白帕社卫生路修复挡墙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冲减维西市政公司其他应付款170 394元,余款 25 572.9未使用。

3.多支付工程款5 880元。攀天阁乡岔枝落村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实施7户,户均25 000元,合计175 000元。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多支付李如灿工程款5 88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未按项目计划实施,擅自调整户数、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的问题。审计要求维西县人民政府严格监管,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将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2.对虚报项目资金195 966.9元的问题。审计鉴于资金已实施完成白帕路沿河堤修复项目及白帕社卫生路修复挡墙项目,责成永春乡人民政府将结余资金25 572.9元用于游牧民定居工程,发挥资金效益。

3.多支付工程款5 880元的问题,审计责令攀天阁乡人民政府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以上问题维西县人民政府已督促相关单位、部门作了整改。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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