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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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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3-13
迪庆州社会救助“应知应会” 政策一本通宣传内容(四)
发布时间:2026-03-13 11:48     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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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什么是低保?

答:低保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进行按户识别、整户施保,按月保障其基本生活。

9.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一)共同生活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7月1日起,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

(二)家庭财产符合政策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不动产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10.孤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申请?

答: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云民福〔2011〕5号)规定,对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集中养育儿童保障州级指导标准为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保障州级指导标准为1370元/人/月。办理流程:由本人或代办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市)民政部门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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