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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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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6-03-13
迪庆州社会救助“应知应会” 政策一本通宣传内容(三)
发布时间:2026-03-13 11:46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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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会救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相结合。

6.什么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答:根据困难程度将救助对象分为不同圈层(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并针对其不同需求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分类救助。

7.哪些人可以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答: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19号)规定,政府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残疾人纳入集中照护范围,每月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该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办理流程为: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应首先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自受理评估申请7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申请人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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