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日,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交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涉及迪庆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来信件)。迪庆州林草局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迅速办理举报投诉情况,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云环督转(〔2021〕169号)、迪环督转(〔2021〕11号)文件交办的X2YN202104190022
反映情况一: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格咱雪域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矿区因被划入三江并流保护区而停产。
办理情况: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格咱雪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矿区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红山片区缓冲区和遗产地(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红山景区)范围内(附位置示意图),行政区位于香格里拉市格咱乡翁水村,始建于1988年7月,原名“中甸县翁水钨钼矿厂”,先后有8家矿产公司对其投资无果,2008年通过州县招商引资引进浙商对其投资,成立雪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休瓦促钨钼矿5万t/a采矿项目在2014年7月14日取得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迪水许可〔2014〕2号),采矿权证于2016年2月5日到期,公司未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有一人看守。2016年起,香格里拉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8〕35号)、《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香格里拉原始森林被矿业侵噬舆情指示精神的通知》、《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矿业权正式公告注销的通知》迪自然资规发〔2019〕46号等文件精神,经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对压覆“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的8个采矿权、30个探矿权予以公告注销,香格里拉县格咱雪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告注销名单内。该问题属实。
反映情况二:举报人诉求重新划定三江并流保护区范围,批准其复产或早日启动矿业权清退赔偿工作。
办理情况:
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条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投诉人提到的重新论证划定三江并流保护区范围及批准其复产的诉求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无权限受理。
2、我局将第一时间主动与香格里拉市格咱雪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对接,告知无法受理诉求的相关情况,我局及时宣传普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8〕35号)、《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第一时间主动与香格里拉市格咱雪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对接,告知无法受理诉求的相关情况,我局及时宣传普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8〕35号)、《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该反映情况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