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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015284966G/202100010
文  号
来 源
州林草局
公开日期
2021-04-09
【工作动态】迪庆州林草局关于环保督察工作转办单的核实情况的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09 15:22     浏览次数: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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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专项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单核实工作。对迪庆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迪环督转〔20211),受理编号:D2YN2021040700012条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1号问题线索:经核实,实地情况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轴村嘎子乐三组砂石厂砂石厂位于香格里拉市金江镇车轴村吉同乐二组集体林,由谢某某在20091120日以个体经营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厂,2010411日办理完成临时使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并开业,临时使用林地面积为0.03公顷。砂石厂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时间后,在业主谢某某的积极配合逐步拆除设备并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金江分场技术员督促指导下完成植被恢复。砂石厂旁有天然溶洞经实地查看没有遭到破坏。该问题线索属于立行立改类,现已办结。现地核实情况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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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香格里拉市车轴村嘎子乐三组砂石厂厂址及植被恢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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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溶洞现地情况

2号问题线索:年来我州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力度加大,公民法律意识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显著提高。社会风气转好,在发现野生动物受伤或离群后均能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上报,开展救助工作,让野生动物能及时回归大自然的怀抱。该条线索经核实,202134香格里拉市国有林场金江分场工作人员在接到来自金江镇车轴村嘎子乐三组村民李正平电话,称一只断了左手的猴子闯入家中,要求分场工作人员对其处理。接到电话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村民家中向村民详细了解情况鉴定该村民家中的猴子猕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江场工作人员接收猕猴并202137日送至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因该猕猴身体有残疾,不具备放归野生环境生存的条件,目前由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代为救助管理。该问题线索属于立行立改类,现已办结。(猕猴生活情况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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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接收现场 猕猴救助情况


image.png猕猴生活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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