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
许可决定书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3年8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项目代码:2017-533421-76-01-000030)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本机关于2023年8月11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准予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的取水申请。许可事项和要求详见附件《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3年8月16日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意见
我局对《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阅,经研究,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水资源论证等级
(一)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位于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红坡村,从金沙江一级支流硕多岗河取水,取水口位于普达措国家森林公园洛茸桥下游173m处,东经99°54′48.8″,北纬27°50′34″,高程3476m。本工程采用管道取水,沿硕多岗河途经普达措国家公园门景、基吕、吓浪、霞拉、天生桥垭口、红坡村后沿桑那河布置交于第二水厂,引水管道21.1km,管径PE-dn800mm,设计输水流量1m3/s。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为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符合相应要求;该项目论证涉及的社会经济资料为相关部门统计审核的,资料准确、真实、可靠;所涉及的水文、气象、水质检测资料合理、可靠,具有代表性;《报告书》编制引用的技术成果均由各相关技术部门严格按国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分析、编制完成,资料合理可靠。
(三)同意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级为二级。主体工程所属区域水功能区现状水质为Ⅱ类,2030年水功能区水质管理水质目标为Ⅱ类。
二、水资源论证范围和水平年
(一)基本同意水资源分析及论证范围。项目所在地属金沙江流域,基本同意该工程的分析范围、论证范围的确定。取水水源为硕多岗河,坝址以上流域面积约22.9km 2 ,即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 22.9km 2 。
(二)基本同意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现状水平年为 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 年。
三、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基本同意区域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气候特征、社会经济等的论述;同意工程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的分析,基本符合流域实际情况。
四、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一)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流域水量优化配置及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二)基本同意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用水工艺分析。
(三)本项目的取水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的规定,基本同意区域内取水分析;年取水量为1179.4万m³,其中:城镇生活取水828.2万m³;工业取水31.2万m³;农业灌溉取水320万m³。用水分析基本合理。
(四)基本同意节水措施分析。
五、项目取水、退水的影响分析
(一)基本同意本论证报告对取水水源的论证;同意径流分析成果,坝址多年平均流量2.03m 3 /s。
(二)基本同意河道生态环境流量按取水口以上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进行预留下泄,取水断面生态流量为0.2m3/s。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河道生态和第三方的影响分析论证结论。
六、水资源保护措施及取退水影响补偿建议
基本同意本工程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同意本工程取水和退水影响的补偿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取水口及生态流量下泄口需要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控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控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工程取退水信息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二)若该工程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则需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州水务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附件:香格里拉市桑那水库补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