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进行云南省11•3金沙江堰塞湖灾后重建防洪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11•3金沙江堰塞湖灾后重建防洪工程
工程规模:本次重建防洪工程和应急修复工程总体规模为:堤防工程共7段(长约17.21km),其中迪庆3段(长约7.03km),丽江4段(长约10.18km);护岸工程共73段(长约56.99km),其中迪庆37 段(长约27.53km),丽江36段(长约29.46km);排涝涵11座,其中迪庆5座,丽江6座。
设计标准: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工程区域集镇段拟定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村庄及耕地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防洪工程中堤防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定,相应河道整治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与堤防级别保持一致,据此确定巨甸镇段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红岩村、和尚庄、石鼓镇、士旺村、礼都段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巨甸镇护岸加固工程级别与巨甸镇堤防工程级别相同,为4级,其他护岸段护岸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
二、投资估算
根据2020年二季度价格水平,云南省11•3金沙江堰塞湖灾后重建防洪工程静态总投资185164.89万元,其中应急阶段总投资32345.86 万元(按应急阶段价格水平计算),本阶段152819.03万元。本阶段工程部分投资为125730.70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9474.9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668.17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945.17万元。
三、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1)对频繁遭受洪水淹没的村镇和耕地修建堤防工程以防止淹没,是落实工程区防洪工程补短板、保障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
2)对遭受洪水影响、崩岸严重的岸坡进行护岸工程以减少耕地崩失,是保障人民生存物质基础和助力沿江人民脱贫攻坚的迫切需要。
3)新建防洪工程是切实解决工程区防洪安全、统筹两岸防洪治理,从而解决工程区重要民生问题及民族大团结的迫切需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云南省11•3金沙江堰塞湖灾后重建防洪工程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和沿线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及本项目与沿线现有公路通道、管线设施的关系处理问题、建设单位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要求。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供。
六、工程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迪庆州水务局
评估单位:云南中路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林奇
联系电话:15908844337/997564265@qq.com
七、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日历天)。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