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水利水电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州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于2024年8月开展水利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全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有关要求执行(附件6)。
(二)变更职称系列申报条件
因工作变动及专业技术岗位调整,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与原取得的中级职称系列(专业)不一致的,从事现工程技术岗位满一年以上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转评职称系列(专业)。原取得的中级职称以后的相关相近业绩成果,可作为转评中级职称的业绩参考。
三、申报程序
(一)州属单位人员: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州水务局审核推荐→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县(市)及以下人员: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县(市)水务局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县(市)水务局负责汇总申报)→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
1.(州级社保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州水务局审核推荐→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州水务局审核推荐→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县级及以下社保人员)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县(市)水务局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各县(市)水务局汇总申报)→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县(市)水务局审核推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由各县(市)水务局汇总申报)→提交州水务局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 (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1) 一式3份。要求:认真阅读《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1份放入评审材料,2份单独报送。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详见附件2) 一式2份。要求:1份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1份单独报送。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2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装订 成册;1份单独报送。
4.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 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大于 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
5.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需提供申报人 员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整,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等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混合所有制经济单位以控股方确定单位性质,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8.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要求: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采用,论文 必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装订顺序与《评 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9.评审材料。要求:将评审材料按《迪庆州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详见附件4) 要求规范牢固装订成一册,《一览表》须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或者文件盒正面。
(二)具体承办单位 (部门) 报送材料
1.《XX州、县 (市)、单位2024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以下简称《名册》,详见附件3) 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要求:统一用 Excel制作,请勿合并单元格或者拆分单元格, 由各县 (市) 具体承办单位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并加盖 单位 (部门) 公章的纸质文件1份。同时报送《名册》电子版。
2.《评审表》一式3份。
要求:填写规范,楷书签名,审核严格,意见明确,印章清 晰。(1份按《一览表》要求顺序放入评审资料袋或文件盒中,2 份集结成册不装订,单独报送,顺序须与《名册》顺序一致)。
3.纸质《评审简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要求:1份集结成册不装订,单独报送,顺序须与《名册》 顺序一致。1份放入评审材料中。
4.申报人员电子照片。请将电子照片打包报送,打包文件名须注明单位、内容、级别、人数等信息 (例:“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工程中级职称电子照片20人.ZIP”)。
5.评审材料。要求:审核清查评审材料,按《名册》顺序整 理报送。
五、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切实履行推荐审核职责
1.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组织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职能职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对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上级部门报送,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把好职称评审入口关。
2.主管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要求,把好职称评审审核关,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在安排评审工作时一次性告知,提升申报工作质量。负责报送本单位所属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本县 (市) 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强化职称申报评审核查追责
加大职称评审各环节违纪违规行为的倒查追责力度。州水务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进一步加大倒查追责力度。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6月28日前以各县(市)为单位汇总后报送至迪庆州水务局建管站,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文件复印要求:2页以上复印件请双面复印。
联系人及电话:杨平 0887—8881193
电子邮箱:dqzslgcjgz@sina.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4)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XX县(市)、单位2024年评审名册
4.迪庆州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5.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6.《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 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
迪庆藏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