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释放消费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全州新型消费实现稳步增长,推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3号文件)精神,我州改革办将此文件分解由州发改委牵头起草我州的行动方案,而州政府将该文件转批由我局牵头草拟我州的行动方案,我局积极根据州政府的批示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迪庆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2一2024年)》,并经过两次征求各县市政府、州发改委、文旅局等相关15个部门意见、对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于4月19日上报州政府给予审定。
《行动方案》共有三个方面二十条措施。第一个方面主要目标到2024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左右;全州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36.54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82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0%。争取实现5G网络县(市)、开发区和乡镇所在地全覆盖,推进“5G+”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数字城市、数字社区试点,不断提高主要商圈数字化率。力争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
第二个方面主要任务从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七个方面进行具体分工落实。
第三个方面保障措施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迪庆州商务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