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指南

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

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下:

1.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领导信息

2.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组织机构

3.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法律法规

4.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政务公开年报

5.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动态信息

6.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示

7.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案件及事项

8.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事业人员职称评审信息公开

 

(二)公开形式

1.通过“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diqing.gov.cn/zfxxgk_dqzzf_bmxsbhqglj

2.微信公众号“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迪庆州广播电台、电视台、迪庆日报等媒体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公开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在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网站、迪庆日报、迪庆广播电台、迪庆电视台上公开。属在白马雪山网上公开的信息,以信息时效为限确定信息的网上留存期限。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本局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局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申请获取的,本局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依法属于本局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二)受理机构

 白马雪山管护局办公室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信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16号;电话:0887-8228396 ,传真:0887-8222253;邮政编码:674400。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三)提出申请

1. 申请提出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填写《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附后), 《申请表》填写必须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从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http://www.diqing.gov.cn/zfxxgk_dqzzf_bmxsbhqglj

2. 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也可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至受理机构。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机构处,亲自提交书面申请或登记查阅。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机构代为填写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在能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提供信息

1)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检察机关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2:白马雪山管护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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