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17号)和《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保障能力的通知》(云人影办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推进我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属地责任,不断开创我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形成机构健全、组织完善、投入稳定、布局合理、技术精良、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现代化水平和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空地结合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1.9万平方千米以上,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到2035年,推动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和服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
(一)强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保障服务。针对我州高原特色烟叶、葡萄、药材、青稞、核桃、油橄榄等种植区域及重要农事季节,加大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力度,强化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最大程度减轻冰雹灾害损失,为助农增收、防灾减灾、做强高原绿色农业、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供保障。(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围绕普达措国家公园、纳帕海高原湿地、小中甸水库及白水台、梅里雪山、白马雪山、哈巴雪山、碧罗雪山等重要水源地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着力建设完善以火箭为主、烟炉及飞机为辅的生态人工增雨作业体系。积极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人工增雨(雪)作业,发挥在涵养水源、水土保持、人工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干旱、冰雹、异常高温等重大灾害事件及重大活动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按规范预选作业场地,增强重大应急性人工增雨作业的机动性,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基础业务能力
(四)气象探测装备布局,共建共享气象探测数据。到2025年,力争建设1个县级人工影响指挥作业雷达站;完成112个区域自动气象站新建及升级改造,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基础支撑能力。(州气象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作业能力。合理优化作业点布局,在雹灾多发区、高原特色农业主产区和生态保护区优化地面固定作业点,现有地面固定作业点要达到规定安全等级,完成维西县3个、德钦县3个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全州建设生态保护增雨烟炉作业试点3个;优化全州移动作业点选点。推进现有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性、科学性、及时性和可靠性。(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指挥能力。利用已建成的州、县二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联合作业水平。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短期预报业务,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预判性,提升防灾减灾工作的质量。建设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迪庆香格里拉机场、78096 部队,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支撑
(七)加强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州人影中心配备1-2人,县人影中心配备2-3人,统筹各类专业队伍集约发展,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骨干力量。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探索作业人员纳入民兵预备役管理的措施和办法,按照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专业技术人员。逐步提高作业点人员工资待遇,稳定作业队伍,稳步提升作业队伍人员素质,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州委编办、州气象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八)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州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气象局、州应急局等督促落实)
(九)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部门间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依法审批许可弹药购买、运输,逐步实行民爆专库存储,严格流向信息登记制度。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州气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迪庆军分区、78096 部队、迪庆香格里拉机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开展作业装备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能的作业装备,限期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推进作业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物联网、智能识别、信息安全等技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实现对作业点、作业装备、弹药库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保障机制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两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统筹规划。各级政府要加强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州与县区、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军地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动机制,协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业务运行保障及监管、协调和服务等方面工作。(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优化投入结构,重点支持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运行和作业保障等。通过州县两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应用技术研究和作业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发。统筹烟草、保险、水务、林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受益行业的经费,确保每个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年度运行维持经费不低于25万元。建立完善人工增雨防雹经费长效投入机制,并按需求逐年提高投入比例。专业气象服务费,在原有政府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积极探索争取费用由烟草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公司根据赔款减损率进行考核奖励。(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烟草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迪庆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活动。完善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应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州气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科普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灾减灾基地和科普场馆等内容建设。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和载体,在城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州气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