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供用电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州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迪庆州电网规划与建设,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迪庆州实际,制定本规定。经第十三届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将《迪庆藏族自治州供用电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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