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十四五”推进创新型迪庆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推动我州科技特派员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我局组织制定了《迪庆藏族自治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迪庆州委、州政府有关系列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迪庆州科技特派员工作列入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根据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迪庆州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52号),起草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以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农民增收、服务产业兴旺这“四个服务”为目标导向,到2024年,选派省、州科技特派员200人以上,示范应用科技成果10项,建设示范基地20个,开展农民科学技术培训3000人次,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5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个,依托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对科技特派员、乡土人才先进适用技术实操培训,培训基层科技人才100人次。实现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县域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基层科技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提出4项8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1.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鼓励州外优秀科技人员、州内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退休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承担涉农省、州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当主动申请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州147个脱贫村全覆盖,高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2.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选派高校、科研院所,到企业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3.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一县一业”。组织优秀科研人员围绕“一县一业”开展科技服务,切实支撑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4.建立州、县(市)、开发区协调联动机制。州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州级科技特派员组织规划、申报认定、部门协调、动态管理、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绩效评价等工作,评估评价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成效和服务水平;县(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审核申报工作材料、提供有效服务和必要监督,组织征集科技需求,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保障、跟踪管理,推进县级成果转化中心履行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职责。州、县(市)、开发区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做好省级科技特派员的推荐和服务管理工作。
5.确保科技特派员有效选派。派出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推选出专业技术硬、责任心强、符合科技特派员认定条件的优秀科技人员到授援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保障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工作时日;鼓励县(市)、开发区根据实际需求建立专业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服务地方产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
(三)强化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
6.加强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挂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牌子,县(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要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协同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做好科技特派员申报、认定、选派、考核等工作,建立州县(市)、开发区科技特派员管理联动机制,建立专业化乡村振兴科技培训基地,对科技特派员和本土科技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实现创新、研发、展示、生产、营销、市场一体化培训服务。
7.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州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及技术手段优化工作管理,建成全州科技特派员和服务部门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可跟踪、可追溯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科技需求与市场的有效统筹。
(四)优化科技特派员政策激励
8.加大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推动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任务纳入派出单位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各类评先评优工作向作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倾斜。鼓励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优先评聘并重点使用。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将实际收益与服务成效和基层考核挂钩,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各方科技成果合法权益。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的州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