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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信息】迪庆州部署做好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4     浏览次数: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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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4月6日在昆明召开的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开展督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就迪庆州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有关准备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为全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州委、州政府已经研究下发了《迪庆州迎接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和州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边督边改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与维稳组、责任追究组5个工作组,明确了各组的工作职责,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配合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对抓细综合协调、做好边督边改、抓细宣传报道等工作做到当仁不让、责无旁贷,服务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个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云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安排,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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