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强化示范创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5     浏览次数:2928   
字体:[ ]
打印

4月7日召开的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好扛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责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和雪涛就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总体工作情况、下一步重点工作及《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起草情况作了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会议强调,近年来,全州以最有效的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各项争创指标已基本达标,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对标党中央和省委的工作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是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全州上下要快速行动起来,全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力争在2022年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

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生态保护第一作为必须坚持的原则,努力争当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模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要与时俱进,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创建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探索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路子。

三要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国家级生态文明州创建目标如期实现。要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特色并重,精准发力、补齐短板,在创建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真正使创建的过程成为群众参与的过程、为群众服务的过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2年,我州启动了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工作,编制完成《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州建设规划》以及三县(市)生态县建设规划。2016年,州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迪庆州生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2025年底完成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2030年前把迪庆州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州的目标。2017年,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把迪庆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2019年,编制完成全州29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由各县市人民政府下发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扎实开展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截至目前,我州已批准“州级生态文明村”123个;第四批41个村即将命名;获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5个;全州29个乡镇中剩余的14个乡镇2020年已通过省级专家审查。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