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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信息】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3     浏览次数: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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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召开的迪庆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

会上,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和雪涛就全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汇报指出,2020年12月以来,全州生态环境系统通过自查及交叉检查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2021年3月10日至20日抽调30名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组成7个执法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707人次,检查污染源、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等点位161个其中存在问题点位148梳理问题总数624个,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15家需撤销排污许可证1家。2021年2月22日至3月2日,通过省州联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核查现场查看点位共40个,梳理问题105个同时,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核查汇报指出,通过检查排查,尾矿库安全隐患、河道采砂“两污”设施运行不稳定及危险废物监管有待加强等四方面存在典型问题要求对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全力以赴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容忽视,要正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同中央和省委要求存在的差距,强化行业监管责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把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作为一场硬仗,以有效战果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

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坚决落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风险隐患整治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二要扎实、深入、有效抓好问题整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全方位自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动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接受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检查。

三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整改落实;要加强督导,逐条对账收账,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及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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