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至2022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专项审计报告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关于对州直机关基层工会2021至2022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迪工审会字〔2023〕1号)相关要求,迪庆州总工会经审办组成审计组对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工会”)2021年至2022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查出主要问题3个,我局工会委员会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会收入款来源
我局工会收入款来源均属于工会经费拨款和利息收入,其他收入为局转出的职工福利经费。支出范围都是工会活动经费和工会会员服务标准内、无在建工程、投资、固定资产、借出款等其他费用。收支情况均严格按照《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未出现资金占用、挪用、违规发放相关补贴等违规操作行为。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发票名称不规范
2021年8月1#凭证支付2021年交通局职工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节、国庆节五个节日慰问品费用发票名称均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未使用全称。
整改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通知》第八条第二款:“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及财务报销”。今后规范发票名称。
2、超范围支出
2021年12月2#凭证支付离休干部去世慰问金2000.00元。
整改方案: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工会会员、会员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慰问,慰问标准不超过1 000.00元,可按当地风俗习惯以工会的名义购买花圈等不超过300.00元的丧葬用品。已将超范围支出的费用追回,并存入工会基本账户。
3、附件不齐全
2021年12月3#支付本单位工会会员1人住院慰问金1000元,无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4月2#凭证支付本单位工会会员2人住院慰问金2 000.00元,无相关住院证明材料。
整改方案:根据《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要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各项开支审批、验收手续和报销附件应齐全。已通知2位工会会员补齐住院证明。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进一步细化工会委员会成员职责,明确活动组织策划、
报账员、账务专管员,进一步做细做实工会档案台账,加强组织职工每年的工会活动。基层工会部门根据出台的帮扶救助等相关管理制度,按照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等救助项目,不断细化完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程序,做好困难职工生活情况的摸底调查、核对工作,并做相应的帮扶救助工作。基层工会部门应突出帮扶、救助等重点职能,最终将我局工会职能完全发挥并做到最好。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工会委员会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