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委员会2021年至2022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要求,现将我局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规范方面
1.账务处理不及时:2021年、2022年发放的法定节日慰问品,没有及时入账。
2.发票名称不规范:2021年存在大部分经费支出发票名称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多个业务记一张凭证:2021年4月7#凭证支付工会委员垫付工会活动纪念品款3700.00元、支工会委员垫付花圈费150.00元。
(二)经费收入情况
1.会费收缴方式不正确:2021年4月1#凭证收2020年和2021年工会会费12 400.00元,人均收200元。2022年5月1#凭证收2019年个人工会会费5 600.00元。
(三)经费使用方面
1.附件不齐:会员生病住院慰问无住院证明;开展生态教育实践活动无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
2.跨期列支:2020年发放的法定节日慰问品,计入2021年的账务中;2021年支2019年委员垫付部分工会活动经费;2022年报销2020年各项垫付工会活动费用。
二、整改情况
(一)会计基础规范方面
1.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因我局2021年和2022年工会经费申报均在7月份,年度工会经费在申报后一个月(2021年8月、2022年8月)份才返拨到我局工会账上,节日慰问没能按期开展,没有及时入账。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一般原则第十九条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2.发票名称不规范:2021年存在大部分经费支出发票名称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21年7月起,所有经费支出发票均已更正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委员会”。
3.多个业务记一张凭证:2021年4月7#凭证支付工会委员垫付工会活动纪念品款3700.00元、支工会委员垫付花圈费150.00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下一步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一般原则和《会计基础规范实施细则》的记账凭证规范来记账。
不将不同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多借多贷。
(二)经费收入情况
1.会费收缴方式不正确:2021年4月1#凭证收2020年和2021年工会会费12 400.00元,人均收200元。2022年5月1#凭证收2019年个人工会会费5 600.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从2022年度起,我局会费收缴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会员本人工资收入(行政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0.5%作为全年应交纳基数来收取。
(三)经费使用方面
1.附件不齐:会员生病住院慰问无住院证明;开展生态教育实践活动无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一是从2023年起,会员生病住院工会开展慰问支付慰问金时要求住院会员提供本人住院证明;二是2023年起,所有工会活动都附有参加活动人员签到表。
2.跨期列支:2020年发放的法定节日慰问品,计入2021年的账务中;2021年支2019年委员垫付部分工会活动经费;2022年报销2020年各项垫付工会活动费用。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一般原则第十九条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