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调查报告》(迪审投调报〔2023〕2号)有关工作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对照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全面推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专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为深入推进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三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工作实际,下发《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审计反馈“部门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预算执行进度未达目标值。2022年除第三季度外,其余季度支出进度均为达到规定目标值。”
整改情况:结合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严格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督促各科室按支付流程及要求加快推进2023年部门预算各项目的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按照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前谋划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立足实际建立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截止10月30日,按要求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上报工作。(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2:针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4350.00元。2022年隐匿公务接待费4350.00元,责令本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整改情况:深入分析研究具体问题产生原因,及时与审计调查沟通汇报,对相关问题的情况作具体的说明。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特别是公务接待费的管理,严把审批流程,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把公务接待费纳入下一年财政预算,杜绝再次出现隐匿公务接待费无预算支出的情况。(已完成)
问题3:针对“多支付水电费62475.54元。审计报告指出我单位在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8日多缴电费61163.24元,多缴水费1312.20元,共计多缴水电费62475.54元。责令我单位尽快理顺与州教育体育局的资产借用关系,及时补充完善水电费用收缴相关合同协议,同时全面厘清历年水电费缴纳情况后报州审计局备案。”
整改情况:加强与州教育体育局沟通协调,全面厘清2017年借用场地起缴纳的历年水电费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会上签订《香格里拉民族体育中心综合体育场5—6号门区域房屋借用协议书》,明确本局业务用房与州教育体育局的资产借用关系,明确缴纳办公区水电费的具体价格和标准,明确州教育体育局多收的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11月8日多缴水电费62475.54元(其中:电费61163.24元,水费1312.20元)按有关流程退回本局后及时上缴州财政局。目前州教育体育局未退回缴水电费62475.54元。(已完成)
(三)政府采购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4: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合规和履行合同不到位。在2022年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中存在的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条,责令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整改情况:根据2022年违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签订《劳务外包》的具体问题,结合2023年州政务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的实际,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范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方式,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按季度支付相关费用,并做好项目绩效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完成)
问题5:针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管理不规范,合同签订不合规和履行合同不到位。在2022年与鑫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合同》,合同签订人与法定代表人不符,未附相关委托或书面资料授权,物业公司未按合同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责令我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实情况后补充完善相关委托或授权手续,同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对2022年与鑫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签订人与法定代表人不符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委托和书面资料授权材料,严格执行《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按规定审核签订2023年《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已完成整改)
问题6: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6月继续与香格里拉鑫泉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合同金额19880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第二条,责令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涉及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在上一年物业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开始进行物业采购,严格履行采购流程,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序推进2023年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工作。(已完成)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7: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该入账资产未入账,涉及资金9299.00元。责令我单位清理补记相关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结合部分未入账的问题,及时对未入账资产完成资产补录工作,并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补提相关资产折旧。(已完成)
问题8: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批量入账,即2022年购入门禁系统未按资产明细如下。责令我单位按规定对资产进行明细分类入账。”
整改情况:对2022年通过采购的门禁系统的设备进行核对细分,按资产大类的明细对门禁系统资产拆分,并完成明细分类入账和折旧补提工作。(已完成)
问题9: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借用州教育体育局场所办公至今未设置备查薄进行办公场所修缮改造相关经费的备查。责令我单位按规定设置备查薄进行登记,加强对借用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整改情况:按照国前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历年来办公场所修缮改造的相关经费支出进行清理,并按规定及时建立备查薄以便后期备查。(已完成)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问题10:针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2年存在未缴纳营商环境提升政务能力培训班3名教授老师课酬个人所得税,责令我单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补交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关规定,及时完成2022年存在未缴纳营商环境提升政务能力培训班3名教授老师课酬个人所得税计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已完成)
三、整改取得的实效
专项审计整改以来,全局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一)持续整改,以整改促落实。继续严格对照审计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一是在预算执行上,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对项目预算资金新的管理要求,提高了预算执行的效果,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控制;二是在预算细化上,对2024年部门预算进行更精细的划分,将预算指标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活动上,切实提高了预算的可操作性性和可控性;三是在政府采购上,加大对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对即将到期合同进行提前采购和及时督促提醒,避免再次出现合同无约定内容续签情况;四是在资产管理上,进一步加强了对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和资产价值。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此次审计整改,本局财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坚持以认真整改,以改促进的原则,强化财务内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大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和报销流程,进一步明确监督责任和权限,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三是提升业务素质,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及业务学习,持续提高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