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关于州本级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资金审计反馈问题的
整改报告
州审计局:
根据《迪庆藏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迪审行报〔2022〕3号)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学习,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未实施动态管理,超范围发放高龄津贴11605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毕。我局及时督促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清理收回多发放的高龄津贴11605元,并及时上缴财政部门。2023年1月17日,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清理收回2020年至2022年多发放的高龄津贴11605元,并将资金足额上缴开发区财政局(户名及账号:迪庆州开发区会计核算中心、7000008107366012)。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未制定迪庆州“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2023年6月25日,省民政
厅征求各州市《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惠老幸福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待省民政厅正式下文后,我州将结合迪庆实际,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体系三年行动方案。
(三)未确定迪庆州迪庆州医养结合试点县市。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下发《迪庆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通知》,根据现阶段各县市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情况,明确维西县作为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未组织护理人员培训。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将护理人员培训纳入2023年民政重点工作,并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
(五)养老服务管理不规范。
1.开发区敬老院食堂未建立每周食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开发区敬老院建立了每周食谱制度,将食谱记录纳入厨房事务记录台账工作中,并结合老年人实际,每周进行膳食饮品的更换,实现一周不重样,每周有更新。
2.开发区敬老院未开展好老年人服务。一是未做好谈话周记;二是开发区敬老院有老人反映一个月洗一次澡的情况;三是开发区敬老院未设置供暖设备,冬季室温低于16℃。
整改落实情况:第一项和第二项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开发区敬老院建立了服务对象谈心谈话制度,针对院内各项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反馈,并按要求对反馈情况进行记录。同时,3建立了日常生活性护理工作记录表,将对老年人开展的洗头、洗澡、洗脚、剪指甲、理发、剃须等内容纳入记录台账。第三项持续整改。通过对接开发区管委会,将养老院纳入辖区供暖范围,并完成供暖主管道到院的铺设。待辖区开展室内供暖设施安装工作后,持续进行室内供暖设施的安装。
3.开发区敬老院膳食安排不合理,未按老人情况及医生健康饮食指导合理安排老人膳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开发区敬老院建立了每周食谱制度,将食谱记录纳入厨房事务记录台账工作中,并结合老年人实际及医生健康饮食指导,合理安排老人膳食。
4.开发区敬老院未按规定对养老院每餐次食品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强化食品留样的规范化执行。食品留样记录工作并入每周食谱记录之中,留样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信息等都与每餐食品同步。
(六)未按规定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1.开发区敬老院未配备专用沐浴床椅生活护理设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开发区敬老院已于2022年12月5日采购了专用淋浴床3张、沐浴椅3把,并已投入使用。
2.香格里拉市虎跳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未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标准建设。一是部分走道扶手未连续。二是上层扶手中心距楼地面1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已对楼梯间及配电室门口扶手未连续的进行连续。同时,将上层扶手中心距楼地面距离按照设计图纸下移10厘米。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七)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13376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2020年4月17号凭证中购买的消防材料,已在2022年11月1号凭证中补录库存物品-材料。
(八)未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开发区敬老院按照要求对仓库物品进行了入库登记造册,现阶段仓库物品暂未发生出库情况。食堂食用品采购均为每日采购入库、每日使用出库。并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学习。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九)养老机构入住率偏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与入住老年人配比率较低、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与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千方百计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2023年,制定下发《迪庆州“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迪民发〔2023〕23号),在全州范围内积极开展“三行动、一推进”活动:一是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查找养老服务监管方面存在不足,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达标行动,推进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等强制性标准的宣贯落实;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示范化建设行动,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落地,坚决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内各类安全隐患和欺老虐老行为,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全州民政系统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走访排查,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思想动员,引导其自愿到养老机构入住。目前,全州集中供养对象共有100人,与2022年12月相比,供养对象增加了22人。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向编办部门汇报衔接,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人员配置。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重点对机构负责人和护理人员进行全覆盖的岗前培训或在岗培训。
迪庆州民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