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宇栋等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府研究室、州藏文中学、香格里拉中学:
经中共第十四届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张朝廷 免去州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包宇栋 任州公安局督察长;
杨永华 免去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慧聪 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和 文 任州数据局局长(兼);
李 武 任州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施春德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研究室主任,免去州畜牧兽医局局长(兼)职务;
庄群才 任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畜牧兽医局局长(兼)、州乡村振兴局局长(兼);
王晓明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班 玛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和东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 伟 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金泉 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顾 炜 免去州藏文中学校长职务;
李沐东 任州藏文中学校长;
袁 青 免去香格里拉中学校长职务;
邹忠敏 任香格里拉中学校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