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明光等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信访局、州检验检测院:
经中共第十四届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余明光 任州检验检测院院长(事业单位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立青尼玛 免去州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史小松 任州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和世明 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