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军艳等十七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政府办公室、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医保局、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州民族中学,香格里拉市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市政府办公室:
经中共第十四届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杨军艳 任州政府副秘书长;
陈永生 任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农布此里 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正明 免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李卫然 免去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鲁茸尼玛 任州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国花 免去州财政局副局长、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茂琼 任州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免去州中藏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职务;
陈伊丽 任州中藏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州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兼);
斯那农布 任州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此里尼玛 任州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孙立生 任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唐秀林 任州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志华 免去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汪 杰 任香格里拉市松赞林寺管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建华 免去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事业副处级)职务;
扎 史 任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事业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