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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090030k/202200325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10-18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8 17:11     浏览次数: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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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城、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执行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拟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排污许可证制度相关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总量减排考核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州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州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1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

13按规定要求,承担对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不再保留州环境保护局。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努力争当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模范和建设好新时代新迪庆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有力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实施“蓝天行动、青山行动、绿水行动、净土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雪域高原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1.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自然生态保护。3.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4.严格环境监管,稳步推进风险防控。5.持续精准发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6.创新活动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7.做好环评审批服务及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决算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自然生态保护科、大气与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与固废化学品科、综合科(行政审批科)。

2.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3.迪庆州环境科学研究所(迪庆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6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上年减少5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省级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6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49万元,占总支出的34.80%;项目支出1,348.21万元,占总支出的65.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减少2272.72万元元,减少幅度为:52.36 %,主要原因是: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和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接近尾声,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9.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5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是:2021年2月份新招录赵钰琪到环科所(宣教中心),7月新招录王根莉同志到我局工资薪金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8.21万元,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支出10.22万元,完成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迪庆州COP15宣传能力提升支撑类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72万元,完成迪庆州COP15宣传工作;保障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专项经费支出30.15万元,完成我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迪庆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支出2.12万元,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业务开展;迪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管系统补助经费支出18.60万元,用于保障迪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监管系统正常运营;迪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项目资金支出231.47万元,用于迪庆州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升级项目;迪庆州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支出5.58万元,完成迪庆州水污染防治相关业务开展费用;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217.02万元,用于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工程款;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支出594.14万元,用于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款;迪庆州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经费支出56.24万元,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及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工作开展;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经费支出134.77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相关工作经费;迪庆州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资金支出29.18万元,主要用于迪庆州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评估与监测预警项目开展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2289.57万元,减少62.94%,主要原因分析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和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接近尾声,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0.34万元,同比支出减少2272.67万元,迪庆州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和金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接近尾声,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2021年度目标督查管理考核绩效兑现29.41万元,2021年度取暖费电费支出4.5万元,王根莉同志2021年第二批住房补贴资金1.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77.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我局公务用车年限较长,2021年度两辆车均产生了大修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过上年度,导致三公经费超过上年度,无法按照要求实行零增长,在今后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减少公务接待等活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11万元,增长10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8万元,增长11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0.4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由于我局公务用车年限较长,2021年度两辆车均产生了大修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过上年度,导致三公经费超过上年度,无法按照要求实行零增长,在今后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6万元,占97.12%;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占2.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工作的开展、监督监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厅领导到地方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7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预算不在包含提前退休人员,以往年工会经费包含提前退休人员,所以本年度机关运行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45万元,差旅费0.74万元,邮电费0.07万,租赁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04万元,工会经费7.26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费维护费5.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资产总额10389.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5万元,固定资产1302.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081.31万元,无形资产1.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1.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4.31万元(本年度财政事项改革,按照收付实现制,各单位均不在存在零余额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811.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389.04

3.25

1302.89

968.07

76.85

 

257.97

0

9081.31

1.5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劳动报酬,个人福利等为基本内容的人员经费支出和以维持行政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专项支出,是保证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对某项或特定工作任务所安排的专项资金保障。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6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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