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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037L/202200347
文  号
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10-18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8 16:38     浏览次数: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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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6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农业农村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迪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按照与迪庆州农业农村局签订的《2021年目标督查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着力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农产品定量检验检测、单位管理和队伍建设。一年来通过全体职工精诚团结努力,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认证,申报“三品一标”15个。

1、2021年全州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初次申请)企业7家,产品29个。其中:维西县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企业5个,产品26个;德钦县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个,产品2个;香格里拉市申报绿色食品认证企业1个,产品1个。申报材料已通过省中心审核合格后上交到农业农村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终审认定。

2、全年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4个企业,产品4个;审核申报绿色食品续展企业4个,产品18个。

3、2021年11月,由云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成的专家组到香格里拉市金江镇兴隆村打芝坝组黑木耳基地、三坝乡哈巴村花椒基地开展实地调研,为下一步有序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认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工作部署,完成临沧市农产品例行监测160个样品定量检验检测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质〔2021〕1号)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对临沧市全年160个农产品例行监测任务,对所抽样品根据NY/T 761-2008检测方法进行了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35项参数的气相定量检测,合格率为100%。

(三)协助省厅组织的“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工作,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

全年先后对香格里拉市天境农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康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钦县阿青玛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维西嘉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维西倮贡雪山农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西傈荞农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现场检查,对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的29个产品已按要求进行了样品送检,合格率100%。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业务培训,协助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业务指导工作,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一是先后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良好农业认证等业务线上培训6期、现场培训2期;二是首次以室内培训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90余人的全州绿色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培训1期,发放绿色食品宣传资料360余份;三是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基地现场检查指导7次;四是组织“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及龙头企业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业务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全州“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及部分龙头企业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016张,开具上市农产品5969.906吨;五是先后5次指导三县(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认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021年我中心在脱贫攻坚验收结束的基础上,服从局党委部署先后选派两名职工到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叶枝镇拉波洛村开展贫困户基础信息等一系列问题的动态信息跟踪和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政策理论指导,为下一步有序开展乡村振兴,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本单位内设:办公室、三品一标室、实验室、财务室四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提前退休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7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26万元,占总收入的95.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2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7.83万元,增幅29.67%,主要原因分析:因年初所有职工增加薪级工资一级、2021年新录用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年中有职务变动人员,因此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项目收入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5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0万元,占总支出的84.95%;项目支出69.20万元,占总支出的15.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14万元,增幅29.29%,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调整薪级工资及职务变动人员工资,因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9万元,增幅33.92%,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所有职工增加薪级工资一级、2021年新录用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及年中有职务变动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加快全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并做好证后监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超市、蔬菜种植基地进行抽检,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专项业务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万元,增幅8.18%。主要原因为2021年用于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项目的工作经费投入与2020年基本平行(其中上年结转资金7.8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迪财行【2020】123号 2020年省级食品安全专项补助资金,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农畜产品监督抽查及例行监测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2迪财农【2020】49号 202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及“三品一标”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42万元,主要用于满足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符合评审要求的管理体系,培养符合要求的检测技术人员,2020年完成扩项果蔬产品22项,畜禽产品31项,水产品23项,为顺利通过76项“双认证” 扩项的需求产生的差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3迪财农【2020】59号   2020年迪庆州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支出1.04万元,完成“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个数;农产品定量检验检测个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飞行检查1次;完成农产品快速检测产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

4迪财行【2021】59号   2021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业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

5迪财行【2021】100号   2021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2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业务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

6迪财农【2021】33号   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9万元,完成176个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检任务;根据2021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及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工作任务,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6个,全面完成2021年度“三品一标”认证等工作产生的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

7迪财农【2021】41号  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9.56万元,完成322个农产品监测任务。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6个,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暨“三品一标”业务培训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

8迪财教【2021】114号  2021年科技特派员专项补助经费,支出0.2万元,科技人员技术指导培训及采购物资产生的差旅费及专用材料费等。

9云南省农科院拨地理标志农产品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资金,支出0.55万元,科技人员调研地标产品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3.59万元,增幅29.13%,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调整薪级工资及职务变动人员工资,因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科技人员科技服务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退休人员活动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1%。主要用于事业运行(人员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其他农业支出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相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决算数相等,因为两年的预算数相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监督抽检、飞行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因为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1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4万元,固定资产1096.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3.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9.98万元。原因为:主管局划拨农产品质量安全试验大楼一幢。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19.52

23.04





1096.4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二)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五)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六)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七)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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