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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1680968E/202400680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4-10-22
迪庆州市场监管部门2023 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22 17:41     浏览次数: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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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1401000

 

迪庆州市场监管部门2023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州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承担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迪庆州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根据“三定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检验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本中心的质保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保障量值统一;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仲裁检定、校准与检测;依法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定期检验和委托检验;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鉴定、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开展标准化研究和标准咨询;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校准化、质检、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科学技术研究。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所属于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食品药品相关产品的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执法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负责全州食品药品监督检验、评价性检验、风险监测、应急检验及相关专项整治检验的组织实施、技术管理、风险分析等工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等技术支撑;协助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质量标准的拟订修订工作;开展辖区内相关单位质量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及相应的对外交流合作。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着力提升商标品牌建设,助推州域经济提质增效;统筹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筑牢安全监管,坚决守住“四大”安全底线;持续引领消费维权升级,释放消费市场潜力和活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推进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强化线上线下监管。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以提升内部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结合主题教育为民办事活动,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下基层、解难题送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依托中心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站,积极开展各类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积极做好“一维护”“两帮扶”“四万”“三进”等工作,共服务市场主体690家,累计解决问题428个。严格落实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023年共计减免检验检测费用120万元(其中:停征计量强制检定费用94万元,减免特种设备检验费用26万元)。计量检定及特种设备检验开设“互联网+检测平台”,开通中小企业送检“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提供高效快捷服务;二是做好中心体系建设和体系运行保障工作,提高中心服务水平,有效规范体系建设。以内部管理评审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各所(室)责任,有效规范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检验检测工作正常开展,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保障检验检测工作质量。顺利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工作,授权67项检定校准检测服务项目,顺利通过云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完成部分检验设备共计9万元的采购工作。强化检验检测行为管理,认真按照相关体系文件要求,进行业务办理;积极研究、学习掌握相关标准,做好检验数据的出具工作,加强接样及出具检验报告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丰富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形象好的干部队伍。2023年组织各类人员培训30人次,内部学习培训36人次,检验人员换证培训13人次,检验检测队伍能力提升效果明显。四是积极参加能力验证和检验检测比武活动,参加省局举办的数字指示称和材料试验机比对,结果满意;参加压力表比武,结果满意;参加出租车计价器比武,取得第三名;参加食品能力验证1次三个项目,结果均为满意。

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一岗双责”工作,制定全年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计划,并严格按工作计划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风险,努力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全年共检验特种设备 1106 台(其中:电梯监督检验90台,定期检验 678 台;起重机械监督检验21台,定期检验109台;锅炉监督检验3台,定期检验91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40 台;厂内机动车辆74辆), 压力管道5条(总长352米),安全阀910只。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检验意见通知书,全年共下达意见通知书80余份。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工作,每月积极上报工作信息,每季度及时上报检验信息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主动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做到信息共享和及时交换数据。积极配合行政监察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燃气专项整治、电梯安全等专项整治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次,努力做好技术支撑、技术把关工作。

计量检定工作:认真开展好全州计量检定工作,做到强检工作与非强检计量工作并重,一是聚焦主业抓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任务。共服务辖区内300余家企业,完成强检计量器具周期检定5400台套(其中:加油机1469台,压力表1951只,电子汽车衡30台,非自动衡器155台,电子天平68台,电能表1只,出租汽车计价器装车后首次检定34台、周期检定360台,修理后检定32台,完成全州三县城区共10个集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1300台),共减免计量检定费约为94万余元。二是围绕创新抓特色,积极拓展检验业务,共服务112家企业完成委托检验计量器具281台套(其中:混凝土配料机29台、材料试验机41台、各类温度计22只、温湿度计4只、环境试验设备57台、水泥试验设备54台、电子皮带秤5台、砝码5套、电子天平52台、各类非自动衡器12台)。计量器具检定数量相比2022年度增加147台。在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各行政监管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工作,配合州局完成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摸底调查、完成加油机专项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及时制定年度质控计划和培训计划,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建材等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检验,2023年完成产品质量检验72组,其中:食品委托送样检测10组,样品包括生活饮用水、鲜米线、饵块等;非食品委托送样检测62组,样品包括钢筋、混凝土、贵金属(金、银)、实心砖、多孔砖、砂、碎石等。同时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参加酱油中氨基酸态氮、铅的测定,水质中砷的测定三个项目能力验证试验,评价结果均为满意,取得能力验证合格证书。协助云南省质检院完成2023年迪庆州食品安全省抽任务。

药品检验工作情况;监督抽检方面。完成药品监督抽检省级129批,州级15批,总计144批样品,截止统计时间已全面完成144批次检品的检验、原始记录审核、报告书制作发放及“云南省药监监管系统”省级抽检129批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委托检验方面。完成委托检验20批次,其中包括“药剑行动”涉案药品13批,委托检验药品7批,截止统计时间已全部完成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书。药品评价抽验方面。组织开展了对28批(风热感冒颗粒)标准提升探索性研究检验工作,截止数据统计时间已完成了样品检验,及探索性研究实验工作,按评价性抽检相关要求上报省院,并在12月7日参加了全省药品评价性抽验现场评议会,进行了现场汇报,并获得了优秀奖。

食品检验工作情况:完成上报州局食品流通科50批食品检验能力参数表,完成省级食品抽检样品38批,并完成38批样品的检验及数据报告年度归档工作。

特色亮点工作:积极开展药品标准制定及复核工作,为藏医院复核检验《龙胆止咳含片》样品3批次,并出具标准复核意见1份,为辖区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检验及质量标准复核提供了技术支撑。中药室独立开展“当归”药材的委托检验,此前我所对该药材所含的挥发油和阿魏酸含量测定项上并未开展过相关检验,本次检验在覆盖以上两项参数的基础上,还开展相关含量测定。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最终顺利完成此次检验项目,过程虽艰辛,但取得突破。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检验标准,完成了对委托样品西红花的含量测定检验。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流动相以梯度洗脱的方式,成功分离出该药材中的有效成分:西红花苷-Ⅰ,西红花苷-Ⅱ,苦番红花素。各项物质含量都符合相关规定。我单位参加的由科技部批准设立的中国民族医药协会所组织的民族医药(中医药)科学技术活动,申报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研制-云南中药对照药材研制项目”(项目编号:2023-MZYY-166)。被授予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39个内设机构。

包括: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执法稽查科、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信息化与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检查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与考评科、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科、计量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开发区分局。

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产品质量检验所、计量测试所、特种设备检验所。

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业务室、质控办、化学室、生测室、食品室、中药室、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2、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3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事业单位迪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3、事业单位迪庆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纳入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市场监管部门 2023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04人。其中:行政编制50 人(含 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 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 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 4人 (离休 0人,退休4 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 退休人员 59人(离休 0 人,退休5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 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 人。年末学生0人。年 末遗属 1人。

车辆编制10 辆,在编实有车辆10 辆。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4380631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02473.25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37.2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9468.28元,增长2.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9724.73元,增长2.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90256.45元,下降95.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工作人员2人、调入1人工资、社保缴费等都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27560.61元。其中:基本支出40344273.11元,占总支出的92.05%;项目支出3483287.50元,占总支出的7.9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6380.14元,增长1.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1641.96元,增长2.94%;项目支出减少665261.82元,下降16.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工作人员2人、调入1人工资、社保缴费等都相应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44273.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384727.88元,占基本支出的9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9545.23元,占基本支出的4.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328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知识产权战略和规划项目支出84830元,主要用于优势企业培育、专利转化实施计划项目相关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39800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3、市场主体管理项目支出4718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4、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756925.98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相关方面经费支出;

5、质量基础项目支出37534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相关方面经费支出;

6、药品事务项目支出35319.32元,主要用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相关方面的经费支出;

7、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59527.5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经费支出;

8、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896275.5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等食品监管方面的经费支出;

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3878.58元,主要用于中央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经费支出。

10、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89002.02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风险,努力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

11、计量强检与计量基础建设经费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州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积极为各行政监管部门做好技术保障工作,配合州局完成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完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摸底调查、完成加油机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

12、药品事务46778.50元,主要用于依法全面履行地方药品检验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13、食品安全事务83499.50元,主要用于省级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检验业务相关经费支出。

14、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02736.6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及药物滥用监测,仪器设备检定与资产维护以及中央食品药品监管等项目支出。

15、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专利转化奖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27353.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24604.73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工作人员2人、调入1人工资、社保缴费等都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3683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9%。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485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91151.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体检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9451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元,决算为22077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元,决算为207874.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6%,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决算为129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4%,完成年初预算的56.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000元,支出决算为220775.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元,决算为207874.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元,决算为129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低了成本,严格收取了伙食费和交通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905.00元,增长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695.00元,增长1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90.00元,下降34.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药检所2023年新增1辆公务公车,相应的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 人次。

2.购置车辆 0 辆。开支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次),接待 人次 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到我局调研、长江禁渔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  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122.96元,比上年减少33107.34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工作成本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迪庆州市场监管部门资产总额51904971.37元,其中,流动资产 325512.67 元, 固定资产48232791.7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0元,无形资产 3346667 元(净值),其他资产0 元(净值)(具体内容详 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69727.21 元,其中固 定资产减少6240835.29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53.07平方米,账面原值34038178.43元;处置车辆0 辆,账面原值 0 元;报废报损资产327 项,账面 原值 2289808.9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元;出租房屋0 平方米,账面原 值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570.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6420.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64809.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  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  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相关  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 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 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 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 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相关 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 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 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 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xlsx.xlsx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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