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1178/202400231
文  号
来 源
州乡村振兴局(关闭)
公开日期
2024-10-22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22 17:53     浏览次数:2737   
字体:[ ]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8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扶贫开发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和拟定地方扶贫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宣传、落实;对全州扶贫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2.承担全州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督促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绩效考评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扶贫工作业务培训。

3.负责制定全州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及特殊困难群众和扶贫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产业扶贫工作,引导、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移民(生态移民为重点)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工作。

7.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服务中央机关、企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迪部队定点扶贫挂钩及党员干部结队帮扶工作;负责联系协调社会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8.负责组织、协调沪滇对口迪庆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指导三县、部门对口帮扶合作的相关工作。

9.负责构建扶贫开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建立扶贫项目和资金综合监管体系,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机制,实现各项资源向贫困人口、贫困户和贫困村的精准配套,推进扶贫系统信息公开,增强社会力量对扶贫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10.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1.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抢抓国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机遇,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这一主线,强化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全州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实现19490.78元,比上年增10.02%,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接续推进脱贫县(市)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迈出实质性步伐。

1.扛实政治责任、落实“四个不摘”。一是统筹发挥巩固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年内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5次、定点帮扶座谈会1次,组织召开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5次,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防止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11项重点工作31项具体任务,按月调度,强化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不塌时序推进。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等10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了乡村产业发展、促农增收、乡村建设,进一步激发了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三是全面完成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集中轮换工作。新轮换下派工作队员183人、继续驻村341人、新增选派4人,全州共有528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百问》3000册,进一步提高高驻村工作队员政策水平,切实做好工作衔接。

2.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教保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政策基本稳定。教育保障方面,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和高原农牧民子女生活补贴等政策,下达15年免费教育资金5886万元受助学生21441人、下达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12049万元,严格落实“双线四级六长三包一挂钩”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零辍学。医疗保障方面,全州3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2个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持续推进36种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州1682名36种大病患者就诊率达99.7%,4种慢病家庭医生签约7354人,签约率99.88%,全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分别为99.69%、99.71%,实现“应保尽保”,经三重保障后报销比例稳定在80%左右。住房保障方面,持续推进309户农村危房改造、2201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实现新增危房动态清零。安全饮水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推动5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29个涉农方案饮水项目落地实施,投入资金1.5亿元,6.2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和改善。全州群众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大幅提升。

3.常态化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印发实施了《迪庆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发挥县(市)、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网格监测体系作用,扎实推进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认真实施集中排查工作,按月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确保预警对象及时纳入监测、及时开展帮扶。出台《迪庆州防贫预警监测和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保持各级信息系统管理员相对稳定,开展全州信息系统管理员全覆盖实作实操培训,确保系统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确定年度监测范围,持续畅通部门预警、农户申报、乡村干部日常走访排查等途径,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提出申请救助服务事项办结率为99.29%。截至12月31日,2023年度新认定监测对象60户243人,累计认定监测对象2093户7358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672户5896人,未消除风险的421户1462人正在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将20636户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纳入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管理,已落实帮扶措施151286条,措施落实率98.82%。截止目前全州没有一户返贫致贫。

4.强化促农增收,提升巩固成效。一是落实增收政策。坚持一切为了农民特别是脱贫户增收作为鲜明导向,紧盯低收入群体和收入下降群体,精准落实雨露计划、帮扶车间、小额信贷、消费帮扶等政策措施,全力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及时足额兑现各项惠农惠民补贴,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春季学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为344.1万元,受益学生达1616人,秋季学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为488.75万元,受益学生达2067人。脱贫家庭中“两后生”345人,接受职业教育318人,培训率92.17%,毕业人数410人,实现综合就业403人,就业率98.29%。发放小额信贷1937户8909万元,发放“富民贷”820户9252万元。认定就业帮扶车间36个,吸纳贫困劳动力575人。培养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652名,实现村均3名以上。州、县(市)432个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交易1212万元,完成消费帮扶20717万元。保障政策基本稳定,补助补贴标准不减,有序推进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全年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共计50个项目,7.91亿元,惠及126.62万人(户)次。二是把抓实产业、抓牢就业,强化促农增收。围绕“土特产”要求,全年累计投入产业帮扶类项目资金8.23亿元,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达63.91%、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例达69.66%。全州涉农企业1679家(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02家),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217家(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数达到1007家)。2024年全州365个新型经营主体(129个企业,221个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参与产业帮扶,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4725户44280人脱贫户全覆盖。全州194个村集体经济实现收入2128.90万元,村均实现10.97万元,194个村集体经济均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98个村集体经济达到10万元以上。鼓励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共流转土地4.5万亩。强化稳岗就业措施落实,持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64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0.8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75%、122.86%。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5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0.28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2.18%、140%。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64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培训1.38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76%、115%。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2.38万人,其中,生态护林员1.86万个,人社部门安置公益性岗位0.52万个。兑现脱贫人口外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251人次230.15万元,兑付率为100%。工资性收入达11426.48元,占比58.63%。生产经营性收入达5748.92元,占比29.5%。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5.强化项目推进,夯实巩固基础。加快项目建设。2023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方案计划投入13.65亿元,计划实施项目361个。截至12月31日,到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27亿元,资金支出12.18亿元,支出率为96.5%。已开工项目361个,开工率100%,已完工项目359个,完工率99.45%。投入资金1.7亿元实施沪滇对口支援项目26个,完成项目投资1.63亿元,支出率96.12%,实施完成21个项目。对2013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核资,项目验收结账,对扶贫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全州共清理项目资金总规模104.19亿元,形成资产8640个,形成资产规模104.03亿元。扎实开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有序推进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和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工作,推进帮扶产业项目和经营性资产运营排查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

6.强化后续扶持,促进搬迁群众能致富、能融入。抓实产业发展。谋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农业产业项目8个,投入资金508万元。帮扶新型经营主体25个,带动易地扶贫搬迁户137户407人。抓实就业帮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8099人(脱贫劳动力6125人)转移就业6793人(脱贫劳动力4947人),安置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2802人。设立就业服务站6个,开展招聘会43场次,进场企业483个,提供就业岗位34896个,开展技能培训1123次(脱贫人口676人次)。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户已实现清零。积极争取就业帮扶示范安置区和社区管理服务示范安置区创建。争取奖补资金75万元用于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积极开展迁出地资产管理,迁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3415亩,退耕还林20528亩,平均每户收益1588元。

7.强化对口支援,凝聚工作合力。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对口支援迪庆州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加强与上海市及三区、省级定点帮扶单位、省内对口帮扶地区及省属企业集团的工作对接,强化规划落实,组织开展州县(市)党政代表团高层互访,拓宽智力支持、产业就业等领域的合作。一是加强与上海市及宝山、嘉定、杨浦三区的对接汇报,发挥上海大流通、大市场优势,2023年累计完成消费帮扶6510万元,到上海开展高层互访4批次78人次,召开联席会议5场次,接受上海市70人次调研对接活动。上海累计选派党政挂职干部9名,选派43名专业技术人才来迪庆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组团式”帮扶州内三所高中。迪庆选派62名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交流学习,选派9批376名党政及乡村振兴干部、6期140名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赴上海培训。二是加强省内对口支援。积极组织州级党政代表团赴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及省属8个企业集团对接汇报,落实产业、就业、人才、教育、医疗等帮扶工作,制定33项具体支援事项,到位对口支援资金5950万元(昆明市2950万元、曲靖市2000万元、玉溪市1000万元),昆明、曲靖和玉溪共招收迪庆籍高中生85人,并与曲靖市会泽县茚旺中学、会泽一中、东陆高中支援团队共同筹办迪庆州第一中学,招收首批高中生200名。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结对香格里拉市人民医院、曲靖市三甲医疗机构在维西县开设专家工作站、玉溪市医疗专家结对德钦县第二人民医院,昆明、曲靖和玉溪10名党政干部、25名中小学教师到迪庆开展帮扶服务。

8.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开展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落实《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乡村建设方面,3个县(市)29个乡镇183个行政村已全部组建规划编制组、完成规划草案183个、通过县级审查183个,完成审批182个,审批率99.5%。完成农村户厕改建3003座。全州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6.15%,建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94.05%,自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94.93%。26个非城关镇中1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或简易治理,占乡镇总数65.38%。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59.61%。乡村治理方面,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推广运行“乡村振兴·积分超市”134个。落实典型选树作为“三农”领域专项行动,总结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塔城镇启别村等一批乡村旅游示范村成效明显,“乡村之变”“基层之强”“头雁之歌”“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等典型案例,营造多种方式促农增收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润心工程”“普法强基工程”,抓好“管脑子”的工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已经成为群众的自觉,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9.强化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质效。2023年我州共涉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问题、省对州2022年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级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对德钦县审计监督反馈问题、资金绩效评价反馈问题5个批次的整改任务。截至12月31日,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主要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省对州2022年考核评估反馈10个方面22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2023年省级专项督查反馈5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反馈3个方面16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审计监督反馈德钦县6类15项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10.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实际制定《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扎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序实施开展学习研讨、为民办事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规定动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全局上下牢牢把握住持续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的正确方向,把讲政治贯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全过程,将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加强作风建设、锻造过硬队伍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局提出的“作风素质提升年”的要求,认真落实“五个第一”和“三个必调度”机制,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可视化,把年度目标落实到每季、每月、每周,建立健全抓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抓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管理科、对口帮扶科、信息统计科、移民扶贫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21049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0498.12元,占总收入的91.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8.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4606.78元,下降15.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4606.78元,下降22.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7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单位自有资金(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及援滇项目管理费资金)700000.00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如:2022年上海对口支援迪庆州三交项目专项资金94万及2022年支援上海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补助资金100万等项目2023年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086759.72元。其中:基本支出6360498.12元,占总支出的78.65%;项目支出1726261.60元,占总支出的21.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54372.18元,下降16.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686.17元,增长4.17%;项目支出减少1909058.35元,下降52.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如:2022年上海对口支援迪庆州三交项目专项资金94万及2022年支援上海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补助资金100万等项目2023年没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60498.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03387.32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7110.80元,占基本支出的7.1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76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6261.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州级财政乡村振兴配套补助经费1000000.00元;上海挂职干部生活补助经费150000.00元;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及援滇项目管理费资金(自有资金)576261.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10498.1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7%。与上年相比减少2230633.78元,下降22.9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如:2022年上海对口支援迪庆州三交项目专项资金94万及2022年支援上海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补助资金100万等项目2023年没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取暖费、电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163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83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0%。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体检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96615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经费、上海驻迪挂职干部生活补助、乡村振兴工作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447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4323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28127.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51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95%,超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4323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元,决算为2812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15110.00元,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23年年初预算工作中公务接待费未做到细化预算,加之项目资金中有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导致出现支出超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220.53元,增长33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390.53元,增长26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830.00元,增长562.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乡村振兴工作量大,相应的出差下乡次数增多,车辆故障严重,维修费较大,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由于疫情政策放开后,省级到我州指导督促次数增多,同时在2022年基础上,省级增加年中考核评估工作,导致接待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日常工作业务:项目验收、检查、下乡、调研及工作开展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承担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包帮”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口帮扶交流办公室等工作职责、工作任务量重,由此产生的接待批次20及人次50)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7110.80元,比上年增加17963.87元,增长4.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相关支出;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集中供暖取暖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办公设备购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7,124,020.39元,其中,流动资产417281.06元,固定资产6,216,579.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9016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38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8476.3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迪庆藏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50.8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50.8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余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不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801111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