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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迪庆州乡村振兴局及其职能职责并入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及乡村振兴领域相关事宜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科、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乡村建设与社会事业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对口支援与区域协作科、帮扶科、农办秘书科、农办督促协调科、宣传与科教科。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所属单位9个,包括:州农业科学研究院、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州农业农村局。
2.州农业科学研究院。
3.州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
4.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
5.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6.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
7.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
8.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9.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0.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扛牢政治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是守牢耕地“红线”。持续巩固“大棚房”整治成果,排查农业大棚6981个,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主体257个。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累计采集土壤样品4126个,测试化验土壤样品4222个,已初步完成成果编制工作,全省排名第一。完成2024年省级下达我州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2.03万亩)。积极推动2024年农田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项目建设4.54万亩,概算投资27507.4万元,已建设完成1.6万亩。组织开展202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完成92个耕地质量调查点取土和送检工作,出具2023年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迪庆州平均耕地质量等级为6.71,较2022年提升0.01个等级。二是粮油生产再创新高。全州完成粮食播种面积65.06万亩,同比增长0.09%,完成目标任务101.34%,产量达17.21万吨,同比增长0.96%,完成目标任务的104.3%。积极开展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行动,完成大豆播种1.92万亩、油料种植3.61万亩。三是畜禽生产小幅下降。全州生猪存栏33.14万头,同比下降8.56%,增速全省排名第9位;出栏生猪35.75万头,同比下降7.89%,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牛存栏16.88万头,同比下降13.89%,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牛出栏3.34万头、同比下降1.85%,增速全省第4位;羊存栏18.21万只,同比下降5.11%,增速全省排名第9位,羊出栏10.02万只,同比下降9.12%,增速全省排名第5位;家禽存栏103.74万羽,同比下降9.81%,增速全省排名第14位;出栏100.45万羽,同比下降2.57%,增速全省排名第2位。肉类总产量3.61万吨,同比下降5.23%,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全州畜禽产品市场保供实现平稳。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恢复脱贫攻坚州级工作专班和县(市)级指挥部设置,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全州完成80945户农户的全覆盖集中排查。受理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服务事项749件,办结739件,年内新识别监测对象198户749人,消除风险109户396人,累计认定监测对象2260户7953人,累计消除风险1758户6169人,全州未发生1户返贫致贫对象。二是“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稳步提升。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及时足额兑付免费教育资金、高原农民子女生活补助,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做到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辍学学生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全州36种大病脱贫患者已入院或签约1230人,就诊率达100%。全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慢性病签约服务人数7728人,签约率100%,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报销比例达83.49%。实施农房抗震改造4093户、危房改造197户,推动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实施33件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改善1.65万人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60%。三是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投入6.56亿元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360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三类低收入人员18859户44560人,实现产业帮扶“双绑”全覆盖。兑付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707人372.2万元,兑付率100%,兑付省内跨州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779人37.15万元。在册管理就业帮扶车间41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786人,加强公益性岗位选聘2.3万人次,年度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63万人。四是各项帮扶政策实现有力落实。完成消费帮扶21858.53万元,兑付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2098人495.15万元,秋季雨露计划2056人485万元。新增小额信贷6344.91万元,“富民贷”14999.89万元。指导培育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959人,培养乡村工匠20人。2024年脱贫县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了巩固提升。五是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加强与上海、省内定点帮扶地区及省属企业集团的工作对接,强化规划落实,拓宽智力支持、产业就业等领域的合作,全年共到位上海市对口支援资金17314万元,实施计划内28个项目,完成消费帮扶7448万元。
(三)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推进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围绕葡萄、中药材、特色畜禽、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基地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累计认定州级绿色食品品牌产业基地72个,现有备案养殖场170个。全州建设提升葡萄基地887.71亩,葡萄种植面积达1.12万亩;建设提升中药材基地7000亩,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3.46万亩;巩固提升特色畜禽养殖基地4个;巩固提升5个野生食用菌(松茸)保育促繁基地建设,推广种植食用菌12080亩。二是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以高原特色农业强链延链补链、农业经营主体等为主的“三农”领域系列提升行动。全州农产品加工产值预计达34.97亿元、同比增长13.39%;年度休闲农业接待达561557人次、同比增长9.87%,营业收入达14.39亿元、同比增长11.71%。三是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全州新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州级龙头企业6家、县级龙头企业15家,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到117户,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26家、州级60家、县市级28家。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34个,示范合作社10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13个,州级示范社48个,县级示范社87个。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数量达1228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9家。四是培育农业名特优新品牌。积极开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年内新认证绿色食品24个、有机产品9个,累计达220个;新认证名特优新产品8个,累计达10个;新认证特质农品1个;入选省级“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品牌26个,其中新入选10个、复核通过16个。五是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年内累计组织62家次企业参加8场次展销推介活动,向外界展示迪庆州乡村产业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完成策划待包装项目3个,新签约项目1个,全州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到位资金15332万元。2024年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5.18亿元,比2023年增长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增速全省排名第10位。其中:农业产值16.02亿元,同比增长3.8%;林业产值7.37亿元,同比增长10%;牧业产值9.8亿元,同比下降3.7%;渔业产值0.56亿元,同比增长1.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4.3%。
(四)多措并举,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认真落实《迪庆州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2024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504元,同比增长7.9%,增速全省排名第1位。一是做强产业促收入。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促农增收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认真落实《迪庆州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兑付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资金3328万元,带动农户44346户。全州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达到7493元,比上年增长7.9%,占比达到51.7%。二是抓实就业促增收。围绕文旅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年度实现转移就业13.43万人,实现务工收入156000万元。2024年全州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42个,群众获得劳务报酬4351.05万元。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991元,比上年增8.0%,占比达到20.6%。三是激发农村活力促增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深入实施集体经济“集中攻坚”提升行动,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农房租赁。全州19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实现了全覆盖,村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达146个,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村达到48个,全州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10.59万元。全州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121元,比上年增8.0%,占比达到0.8%。四是全面落实政策促收入。发放中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4169.21万元,惠及农户73263户;发放草原生态奖补资金6495.25万元,惠及农户73432户;补发上年结余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0.03万元,惠及农户2户。兑付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703.50万元,惠及农户5607户;兑付厕所革命户厕新建改建补贴资金197.64万元,惠及农户1198户。全州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3899元,比上年增7.8%,占比达到26.9%。
(五)坚持创新驱动,不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种业振兴。采集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111份,推进2个马铃薯、2青稞品种登记工作;建设青稞良种繁育基地3个1300亩、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2个1100亩、普通玉米制种基地857亩、马铃薯制繁种基地4200亩;完成41个玉米新品种引种及展示工作。二是强化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推介发布主要农作物的主推技术10项、主导品种24个;完成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脱产培训213人次;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共6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9个,招募特聘农技员18人,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为95%以上。三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4万元、补贴机具5517台套,惠及4907农户,已结算资金544.503万元,结算比例89.6%;农机报废更新结算资金9.22万元、报废机具54台套、惠及52农户;超长期国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65万元、报废机具478台套、惠及450农户,已结算资金152.231万元。全州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8.95万千瓦,同比增长1.03%;农机化作业面积达176万亩,同比增长2.3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0.44%。四是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全州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人数561人次、完成率101%、评价率为100%、培育对象满意度为100%。成立科技特派团3个,共有成员86名,科技特派团21个产业组对接服务21个产业、140个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线上线下各类84场次,共计培训5953人次;引进试验新品种58个、新技术19项,建设示范基地8504亩。认定刘鸿高专家工作站、赵永昌专家工作站为2024年我州农业领域州级专家工作站。
(六)着力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库管理,及时开展项目库中期调整,加强项目开工和资金支出调度,衔接资金管理水平实现明显提升。全州纳入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57个,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243个,完工率94.55%,资金支出9.4399亿元,支出率97.57%。省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比2023年有了较大提升。二是涉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全州计划实施涉农重点建设项目18个,年度计划投资6.72亿元。全年开工项目17个,开工率94.44%,完成投资5.88亿元,完成投资率87.5%。三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明显增长。全州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15.8259亿元(含农业建筑安装投资14.5989亿元),同比增长62.15%。四是排查盘活经营性资产项目。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的“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帮扶产业项目资产清查,巩固经营性项目资产369个,升级经营性项目资产27个,盘活经营性项目资产5个。
(七)学用“千万工程”经验,提升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提升行动,围绕示范村、提升村评价标准,对标对表进行核查,有序推进创建工作。2024年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26个,提升村255个。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卫生户厕改建3152座,完成率150%。全州镇区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84.6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5%。全州镇区、行政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95.68%、95.95%。全覆盖建立垃圾运维处置收费制度,年度收取垃圾处置费394.92万元,县(市)财政补助农村垃圾处置费用200万元。全州197个村(居社区)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9271吨,清理村内沟渠5845公里。三是推进绿美丽乡村建设。以道路绿化、房前绿化、庭院绿化为重点,开展全民绿化活动,积极推进6个绿美乡镇、10个省级绿美村庄、244个州级绿美村庄的创建工作,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完成各类人才培训5646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积分超市”提质扩面提升行动。五是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以纳帕海和金沙江流域为重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建设主要农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14万亩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7.68%,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71%,农膜科学使用回收利用率达84.67%。六是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执法联动,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店38家、渔具销售经营店34家。没收非法钓具83个、清理违规网具3张、查处违规垂钓人员97人,办理案件26起,司法移送22人次。全州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3次,放流土著鱼类123.25万尾,经监测,我州长江水系土著鱼种类已由2022年的15种上升到现在的20种。
(八)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有序推进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指导香格里拉市建塘镇、三坝乡、上江乡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工作,完成建塘镇、三坝乡16个行政村的土地权属摸底调查工作,涉及承包农户8394户,29760个集体成员,44682块承包地,面积109949.44余亩,完成了总任务量(11000户)的73%。二是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省级下发和地方增补的问题图斑,开展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逐宗制定处置方案、分类实施整治。目前,省级下发我州任务图斑505个,完成421个图斑排查核实录入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地方增补15365个问题图斑。三是统筹推进全州农业农村领域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召开迪庆州2024年州委深改委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定期督促调度农业农村领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州委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共涉及3个类型13项改革任务及1个专项督察项目,先后出台4份改革措施完成1项专项督察项目,除省级未出台文件的3项任务及不需要州级出台改革措施的任务外,全面完成各项改革台账任务,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全州排名第1。
(九)防范农业安全风险,提升行业安全发展水平
一是全面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压实农机、农村沼气、农药、渔业和畜禽屠宰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抓好源头管理、宣传教育、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全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农业行业安全事故。二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大农药残留速测力度,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1.8批次/千人”704个检测任务。持续落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三是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风雹等灾害,强化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和马铃薯晚疫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粮食作物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经济作物损失控制在8%以下;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统防统治的覆盖率分别达53%、43%以上。积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防工作,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100%。四是全面落实农业保险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州财政局完成了迪庆州 2024—2026年度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不含森林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严格落实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青稞、能繁母猪、育肥猪、藏系羊、奶牛、牦牛等11个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政策。
(十)加强部门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三农”水平
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迪庆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全州农业农村系统讲政治、顾大局、严纪律、守规矩,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了机构挂牌、办公用房调配、人员转隶、国有资产账目划转、制定“三定”规定等工作,州、县(市)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并验收评估,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对标对表、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开展全局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聚焦“清廉迪庆”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三是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发现210条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174条、完成率82.86%,整治资金5127.2万元、整改率74.99%,推动县级以下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数3个,剩余的整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统筹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平安建设、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工青妇、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全面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4770112.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98342.31元,占总收入的97.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71770.26元,占总收入的2.3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10868.02元,增长13.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112235.96元,增长14.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1367.94元,下降22.06%。主要原因是根据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乡村振兴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迪编〔2024〕36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底,州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划入州农业农村局。因此增加了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州本级2023年州国投拨入第一批州预算内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0万元;农安中心2023年度税务局返还手续费632.80元,2024年无此类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4875849.93元。其中:基本支出55611932.43元,占总支出的74.27%;项目支出19263917.50元,占总支出的25.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91477.83元,增长1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94421.09元,增长3.53%,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乡村振兴局划入农业农村局,新增人员经费及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增加6597056.74元,增长52.08%,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乡村振兴局相关经费,且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也增加了相关项目经费收入,为此相关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611932.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712020.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9912.39元,占基本支出的5.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6391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4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公用取暖、食品安全监管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48万元,科研单位的科学技术支出113.41万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农林水支出1543.2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45.23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4603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相比增加7546962.93元,增长11.79%,完成年初预算的125.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00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2.11%;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乡村振兴局相关经费,且2024年度也增加了相关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2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农业科学技术研究。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552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才专项项目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职工养老保险及死亡抚恤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相关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9586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相关人员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82390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6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费用补贴、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及其他农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乡村振兴局相关经费,且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也增加了相关项目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22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迪编〔2024〕36号文,乡村振兴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增加了相关人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400.00元,决算为346742.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05.82元,下降15.4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335621.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00.00元,决算为111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28.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655.82元,下降1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0.00元,下降19.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750.00元,下降19.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9400.00元,支出决算为346742.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405.82元,下降15.4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335621.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400.00元,决算为111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乡村振兴局划入州农业农村局及年度中期调整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0655.82元,下降1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50.00元,下降19.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1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9个预算单位为保障公务出行、执法监管、下乡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9个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7109.03元,比上年增加352143.05元,增长49.25%,主要原因是州乡村振兴局划入州农业农村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州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等单位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6304655.17元,其中,流动资产1616634.35元,固定资产31049150.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38870.7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53339.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29785.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788478.35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277169.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9381.85平方米,账面原值12466203.4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09304.9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85787.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2521.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3265.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1684.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291.5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农业支出科目
(一)农业行政管理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四)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五)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八)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九)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