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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523X4/202500283
文  号
来 源
州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5-09-11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11 17:13     浏览次数: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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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迪庆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县(市)和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正式译本。

5.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入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

9.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城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和有关外事工作。

13.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迪庆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2、法治调研与督查科(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3、立法科;4、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5、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6、社区矫正管理科;7、行政执法监督科;8、普法与依法治理科;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10、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1、律师工作管理科;12、政治部(警务处);13、迪庆州法律援助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政治建设,筑牢忠诚之基。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建工作“12345”思路,践行“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党建引领、法治同行”的党建主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建立科室牵头主题党日制度,实施“党建红引领司法蓝”每周微党课制度,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年内,完成局机关党员档案清查工作,被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授予“践行党的治藏方略”模范机关称号。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定期谈话制度,不断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铜墙铁壁。年内,共召开党委会议22期,研究各类事宜89项;讲授廉政党课1期,开展警示教育2次,组织廉政谈话2批次72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104个、防控措施107条。三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运用“第一议题”制度,紧跟州委节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要求精神,持续、主动、自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年内,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0余次;梳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点25个、防控措施35条。

2.聚焦业务工作,践行使命担当。一是法治建设有准度。积极履行州委依法治州办职责,精简优化州级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认真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清理165件,编印应知应会个性清单62个,征订《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1110套,法治成效考核、法治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责任链”进一步拧紧,上下协调、条块结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我州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位列全省16个州市11位,排名较2022年上升2个名次;德钦县成功创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全面履行立法审查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地方性条例立法调研3次、座谈5次、条例审定1个、条例修订1个、反馈征求意见23件、执法检查2次、立法清理5次,切实推动立法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改革发展同向而行。扎实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4期4063人次,全面完成年度60学时全员轮训任务,举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5场次844人次(合格785人,通过率为93%),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案卷评查363卷(优秀22卷,合格338卷,不合格3卷),审核并上报开通39个行政执法部门办案平台账号,梳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95条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深入践行“复议为民”理念,找准抓实行政复议服务德钦县城避险搬迁、龙盘电站建设、南姐洛规范管理等重大项目和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热难点问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年内,新收行政复议案件82件,较上年增长116%,受理67件,受理率81.71%,审结60件(主动撤回33件,案前化解4件,案结事了率达61%);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评查38件,优秀28件,占73.69%;合格8件,占21.05%;不合格2件,占5.26%。二是基层治理有厚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州301个人民调解组织2007名人民调解员排查矛盾纠纷1935件,调解1789件,成功1775件,调解成功率达99%;15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6件,涉案金额245.64万元。统筹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指派人民监督员27人次并发放补贴。健全完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引和建设标准,完成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州已建成20个)。全面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率、安置率均达100%。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责任机制,持续加大教育基地、就业基地建设力度,稳步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教育帮扶,连续两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重新犯罪。三是法律服务有温度。积极探索“内培”和“外引”相结合的公证力量建设路径,引进丽江市雪山公证处进驻我州设立便民办证点,有效缓解群众办证需求急剧增大和公证机构配置不全面、不均衡的突出矛盾,大力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年受理公证事项315件,出证315件,上门公证服务3次,减免各类公证事项11件,减免公证费0.6万元。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创新管理手段,全方位、多举措促进全州律师积极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州197个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时长55小时以上,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0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90件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等法律服务1580件次。大力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整合资源服务群众,不断扩大援助覆盖面,全年指派案件1064件,支付州级64件援助案件补贴13.5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559人次,代书法律文书862份;“12348”热线来电6568通,接听1753通,接听率26.7%,登记率38.5%,支付补贴6.08万元。四是全民普法有深度。制定印发四轮专项普法活动方案,深化“排查+普法”“调解+普法”“走访+普法”“执法+普法”“督导+普法”等工作措施,深入各重点地区开展集中宣讲,全年命案、刑事立案、电信诈骗等案件同比下降。持续巩固“一周一主题、每周推三期”成果,“迪庆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普法内容46个主题140期,关注量达1.47万人,阅读量达10.45万人次;“迪庆司法行政”推送司法行政信息177篇,阅读量达4.68万人次。紧扣全州“一月一节庆”旅游文化活动安排,科学制定专场普法方案,灵活运用藏、彝、纳西等群众听得懂、易理解的少数民族语言,嵌入式开展节点节庆、重点区域专场普法活动13场次,各类宣传活动3700余场次。紧盯“建在司法、用在全州”功能定位,完成迪庆州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概念性策划方案、项目深化设计方案、展陈内容文本、建设清单以及施工图,为项目顺利启动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全面完成香格里拉市东旺乡、虎跳峡镇宝山村,维西县中路乡、攀天阁乡新华村等法治文化阵地(场所)项目建设。以培养群众身边带不走的“法律明白人”为目标,组织岗前培训15场次1982人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169名(累计培养2695名),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有力有序推进“八五”普法,2个单位和2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10个单位和7名个人列入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行列。五是定点帮扶有力度。认真履行定点帮扶工作责任,选优配强驻村工作队员,深入开展入户遍访、法治宣传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持续推进宝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内,共计安排各类帮扶资金13.5万元,完成消费帮扶3.6万元;建设村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阵地1个,捐赠办公设备50余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问题12件次。

3.聚焦作风建设,锻造政法铁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关爱全链条机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10轮32人次,慰问退休干部25人,组织年度体检69人,落实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人身意外保险、体检、生活补助,通报月度考勤12次。建立退休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制度,举办近五年来退休干部荣誉退休仪式1期8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干部培训机制,举办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1期120人。强化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工作,选树“2024年度云南最美政法干警”1名,持续讲好迪庆司法行政故事,传递迪庆司法行政声音。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成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局撤销工作。健全完善重点工作调度、公文审核、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工作等制度,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严控会议、文件数量,持续精文简会。深入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科学编制年度预决算报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大资金审核力度,定期通报资金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各类资金使用效能。年内,共支付公务接待费9799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4412.04元,均完成逐年下降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司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20456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8361.59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205.52元,占总收入的0.0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242.22元,增长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0036.7元,增长0.84%;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事业收入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经营收入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205.52元,增长100%。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数量增加,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年内收入税务局退回代征代收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198691.59元。其中:基本支出16167424.17元,占总支出的84.21%;项目支出3031267.42元,占总支出的15.7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522.02元,下降0.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203.81元,增长1.28%;项目支出减少292725.83元,下降8.81X%;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年内人员变动引起人员经费支出及水、电、邮电、办公费相应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2024年度举办的“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次较上年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6742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31825.2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5598.93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自治州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1267.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1524378.37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依法治州工作经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其他司法行政业务等支出。二是州本级项目支出1440559.05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经费、依法治州专项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其他司法业务、法律援助经费、立法经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经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专项经费等支出。三是迪财行〔2024〕136号“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6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98361.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5647.98元,增长0.3%,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3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3%,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2.外交(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10597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8%,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4%,主要用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运行基本支出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变动等财政清算追加预算资金。

5.教育(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6249.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6%。主要用于州司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053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主要用于州司法局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085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主要用于州司法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薪金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决算为7421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1%;支出决算较减少242972.56元,下降76.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64412.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0%,完成年初预算的8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7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8654.6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63.04元,增长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元,下降0.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81元,下降0.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74211.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1%;支出决算较减少242972.56元,下降76.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元,决算为决算为6441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决算为97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精简差旅活动等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均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8654.6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63.04元,增长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元,下降0.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9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81元,下降0.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州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精简差旅活动等有效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州司法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工作及其他地州业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598.93元,比上年增加118359.13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相应支出增加。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22441210.32元,其中,流动资产47795.32元,固定资产22368908.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506.6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0357.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661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625.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55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092.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525.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3885.0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1501111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格2025091105024386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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