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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03-03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3 09:26     浏览次数: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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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历史并不悠久,自19888月迪庆州交通监理所成建制移交公安机关领导后,才正式有了公安战线上的迪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19903月,机构正式更名为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至今,迪庆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线上,走过了默默耕耘,艰苦奋斗的30年迪庆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分析研究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并对全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队伍管理依法进行决策。及时准确掌握全州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为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提供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领导、指挥、检查、督促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加强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领导、协调。指挥和服务职能。合理配置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的人员和职责权限。为全州各级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和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等服务工作。实施对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领导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政治工作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和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奖惩、录用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全州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工作。负责实施全州车辆安全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适应性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考核。参与证(牌)照核发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指挥和直接参与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故和侦破查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纠正处罚和教育交通违章行为,参与侦破涉及机动车的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各部门做好大型会议、大型活动、重大警卫的道路交通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实施公路巡逻民警承担的打击车匪路霸和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办、移案等工作职能,拟定规划研究全州交通流量城市设施装备计划。调研制定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地方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助机制。负责全州公安交警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购置、管理。调配等管理工作。参与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等活动。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的交通安全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交通安全委员会,群众性组织和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州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以及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车管所车管科、车管所驾管科、事故对策科、秩序管理科、信息中心、宣传科、法制科、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队伍建设,筑牢对党忠诚之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遵守,确保迪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1、坚持政治建警,把牢政治工作“总舵”。一是突出政治统领,不断把牢前进方向。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立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工作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第一遵循”贯彻、“第一政治要件”落实。二是突出思想铸魂,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2、坚持从严治警,守住党规党纪“红线”。一是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作为第一任务,加强大监督机制建设,强化作风整肃,大力整治“庸、懒、散、软、浮、推”作风顽疾,促进警风作风好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常态,并加强做好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制定《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计划》,梳理《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细化职责,明确责任人,使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软指标”变成了必须落实的“硬任务”。三是结合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警心永向党,雪域铸通途”为主题的“红色革命+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民辅警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公正廉洁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坚持改革强警,绘就担当作为“本色”。一是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强化干部选育管用,激发广大党员民警和领导干部敢干实干快干会干,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坚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坚持以事故预防为中心,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以严重违法行为整治为抓手,点、线、面结合,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持续组织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第一至第四波次行动,夏季治安交通违法整治、冬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2、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查处相结合,按照“1+N”集中整治波次行动要求,通过错时勤务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警出击,始终保持对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

3、结合辖区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今年支队先后抽调机关警力11批次31个组207人次,组成执法小分队下沉一线,协助各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三)强化事故防控,打制全域防护之盾。全州公安交警上下同欲、勠力同心,狠抓事故预防、强治路面隐患、深推协同共治,通过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地区系统化管理,全方位排查治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人、车、路、企、管、选”六大源头重点隐患整治。

1、每月开展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及时下发各大队、报送总队,对较大以上事故深入复盘分析,全面梳理隐患因素和工作问题,并针对性加强管理。

2、持续开展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和2023年度事故多发督办路段治理。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传发全省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治部局通报督办隐患点段达100%;提请省级督办的3条事故多发路段,整治3条,整治率达100%

3、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国省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

4、全力开展“两轮”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百日攻坚”。

(五)强化交通宣传,唱响平安雪域之音。

1、为大力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防范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延伸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触角,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

2、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加强农村地区“一老一小”、新驾驶人、进城农民工等群体出行安全常识普及教育。

3、进一步弘扬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广大驾驶人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交通参与者提升安全文明出行、防范应对交通安全事件的意识和技能,营造全社会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良好氛围。

4、利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六)强化智慧交管,铸造科技强警之器。迪庆支队顺应科技引领新趋势,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打造智慧交管新引擎,通过推进“四张网”、“四大平台”建设,充分赋能迪庆公安交管事业,全力打造“智慧交管”的交通治理新模式。

(七)强化规范执法,挥扬惩治犯罪之刃。

1、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质量。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一案一评责任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对发现问题一一指出并要求办案民警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办案标准及流程。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一是严格依法审核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公开制度。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及通知通告,经领导签字后,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纸及新型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做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贯彻实施工作,加强与检院联系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3、强化信访风险隐患源头防范、多元化解、综合治理,纵深推进信访积案、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全面夯实信访安全保障,全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部门为一级部门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总收入33169895.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169895.79,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15219.08元增幅为5.79%,主要原因为新增车管业务成本经费以及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经费,同时存在上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财政拨款收入34421300.42,其中:本年收入33169895.79,上年结转收入1251404.63。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69895.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增加3066623.71元,增幅9.78%主要原因为新增车管业务成本经费以及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预算总支出34421300.4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421300.42,其中基本支出28939895.79,与上年对比增加215219.08元增幅0.75%,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三名民警项目支出5481404.63,与上年对比增加2851404.63元,增幅108.42%主要原因新增车管业务成本经费以及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60412.3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200元, 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4.2040201  行政运行支出16789730.7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5.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8000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2040219  信息化建设支出1713581.46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

7.2040220  执法办案支出187823.17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

8.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6430600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9.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1472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

10.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17980.64元,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11.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1726485.2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12.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35825.6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13.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189.1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度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无任何与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75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75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790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较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0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重点项目为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经费,该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1.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补齐迪庆范围内驾考考场资源不足短板,实现学员就近学、就近考,免去驾考学员往返奔波,最大限度节约学员的“时间成本”和“社会成本”,极大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驾考需求。

2.规范迪庆州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社会化建设和经营,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公共服务。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82753.5,与上年对比减少76854.5,主要原因为存在人员调出,导致工会经费等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资产总额33922482.21,其中,流动资产337177.16,固定资产61613189.1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767263.2,无形资产671225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78652.6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3135.5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1878095.59,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74;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77号)、《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配套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政府采购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相应考试设备使用、考场工作人员及其配套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政府采购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相应考试设备使用、考场工作人员及其配套服务。具体购买方式为: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州交警支队申请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经费的处办建议》,按考试费收入的30%支付购买考场服务费,其中:科目一18元/人次;科目二72元/人次;科目三81元/人次。以每年平均考试人数约1万人次计算,州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70万元作为购买考场服务费,年底按实际考试人数(次)以考试费30%比例进行支付。超出1万人的,超出人数(次)按考试费30%比例纳入下一年预算在下一年服务费中予以追加。同时作为项目实施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迪庆藏族自治州交警支队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云公交【2016】323号)等相关规定,依法对投入使用的考场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

(二)按照相关规定,对投入使用的考场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出合理化或整改意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等相关考试业务管理的权利。

(三)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及配套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负责规范组织开展驾驶人考试及相关业务配套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运行正常。

(四)依法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定期分析考场的服务质量、考试质量,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抽查、全面检查、要求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专业部门评估等,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考试场地建设、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考试费属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以每年平均考试人数约1万人次计算,州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70万元作为购买考场服务费,年底按实际考试人数(次)以考试费30%比例进行支付。超出1万人的,超出人数(次)按考试费30%比例纳入下一年预算在下一年服务费中予以追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政府采购服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相应考试设备使用、考场工作人员及其配套服务。具体购买方式为: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州交警支队申请政府购买社会考场驾驶考试服务经费的处办建议》,按考试费收入的30%支付购买考场服务费,其中:科目一18元/人次;科目二72元/人次;科目三81元/人次。以每年平均考试人数约1万人次计算,州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70万元作为购买考场服务费,年底按实际考试人数(次)以考试费30%比例进行支付。超出1万人的,超出人数(次)按考试费30%比例纳入下一年预算在下一年服务费中予以追加。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迪庆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不需要到维西县或邻近的丽江、大理等地申请异地考试,不仅减少了办证群众往返吃、住、行等方面的经济负担,也减少了出行途中的安全风险,提升当地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45100111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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