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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团结、联系、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迪庆佛教界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道风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尽佛教界之力。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协会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强化对我州广大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十三五”期间,协会通过组织我州担任省佛协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僧人参加省佛协常务理事会和“云南省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座谈会”进行专题学习,共5期。协会举办或配合各级统战、民宗举办寺院民管会成员、经师资格证书获得者、现代学衔获得者、经师考评委员会委员、高僧代表等代表人士培训班共15期。同时,协会还借助各寺院民管会主任、学经班负责人前来协会办理事务的时机,与他们进行面对面交心谈心,引导他们遵纪守法,爱国爱教。
教育培训全面覆盖。不断扩大培训范围,做到活佛、经师、高僧代表、寺院民管会成员、境外学经回流入寺人员和现代学衔获得者等主要教职人员全覆盖。如,2016年配合州委统战部组织召开我州藏传佛教活佛座谈会进行专题学习、2017年协会驻会领导先后到香格里拉市、德钦县向境外学经回流入寺人员授课;16、17年在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寺院民管会负责人、三级学衔获得者培训班上授课;2019年,在全州境外学经回流人员培训班、全州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后备僧才专题教育培训班及“第二期境外学经回流僧尼培训班上协会驻会领导到会授课。2019年,协会组织并带领我州3名“拓然巴”学衔获得者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在浙江举办的高级学衔获得者培训班。同时还组织我州3名活佛代表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在河南举办的藏传佛教活佛培训班。今年5月至7月,州委统战部主办、迪庆藏语系佛学院承办、州民宗委、州佛协协办全州藏传佛教界人士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轮训班共十期,对全州23座藏传佛教寺院的18岁至50岁之间的700余名藏传佛教教职人员以践行“四条标准”为主题,开展了全覆盖的集中培训,在其中八期培训班上,协会驻会领导讲授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让广大教职人员进一步了解活佛转世的历史及有关政策。
教育培训重点突出。重点普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全国及全省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重点讲解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宗教事务方面的条例和办法,并通过外出考察的方式,让广大教职人员感受伟大祖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不断增强我州广大教职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2019年3月,按照州委部署,协会协同州委统战部等部门,深入全州各寺院督促检查核心价值观宣讲、义务植树及健康体检等活动开展情况。2019年10月,配合省、州统战部组织协会理事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藏传佛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协会会长和4位副会长及2名获得“拓然巴”高级学衔获得者高僧分别在我州各县市的部分乡镇向广大信众及僧尼进行了宣讲。今年4 月,协会党组书记一行深入松赞林寺等寺院开展“新时代感恩教育”及《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宣讲活动;10月深入承恩寺开展“坚持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带头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和涉藏地区和谐稳定”,教育广大僧人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珍惜良好的修行条件和环境,发扬爱国爱教传统,持戒守法,精进修行,普法利民;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争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基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协会以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宗局《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等宗教事务方面的有关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州藏传佛教界实际,积极引导各寺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夯实我州寺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制度基础。
相关管理制度、办法陆续出台。“十三五”期间,协会先后制定出台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指导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经师考评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考评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新时代藏传佛教活佛培养建议》等3条办法和制度。2018年,草拟了《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主要教职任职办法实施细则》《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指导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考评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考评办法》等3个办法,2019年在协会召开的七届一次理事会上征求了协会各位理事的意见。今年,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上实施细则及办法,并于11月上报州委统战部,经州委统战部11月5日部委会议研究同意并通过了上述三个办法,近期将与州部一起下放至各县(市),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寺院内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协会各位理事按照有关宗教事务方面的法规和寺院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我州大部分寺院都有较为完善的包括教务、财务、消防、安全、值班和环境卫生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并展板公示,逐步实现了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推行证书和聘书制。五年来,协会制作了印有藏汉双语的“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活佛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经师证”“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活佛转世指导小组指导证”“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藏传佛教经师考评委员会聘书”“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经师聘书”等5种证书,引导我州广大教职人员树立持证意识,不断规范主要宗教事务行为。
编印宗教事务法规选编读本。2018年,在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实施之际,协会在州委统战部的支持下,把近年来新公布的宗教事务方面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重新收集整理,同时将其中没有藏文版本的翻译成藏文,选编为《宗教事务法规选编》(上),并已印发给各寺院和各级相关部门,不断提高我州民族宗教工作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和能力,增强我州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培养力度,推进藏传佛教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藏传佛教人才培养,是协会的重要职责。我们按照政治觉悟、宗教学识、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四重标准,改进培养方式、提升培养效果,不断加强我州藏传佛教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现代学衔与传统相结合。做好新代藏传佛教界人才队伍建设,既要积极推进现代学衔制度,又要结合藏传佛教的传统习俗和教规教义,做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既积极探索现代学衔,又遵循藏传佛教的传统历史习俗。一是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学衔制度,协会在佛教界积极宣传现代学衔制度,2017、2019年,与州委统战部、云南藏语系佛学院一起分别开展了云南省首届和第二届藏传佛教学衔考试。制定了《云南省第二届藏传佛教初中级学衔考试方案》,并与州委统战部一起完成了出题及考试期间的监考、督考及接待工作。通过两届考试,我州籍僧人共42人获得智然巴(中级)学衔、29人获得禅然巴(初级)学衔。协会还积极引导我州佛教界高僧大德参加北京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的考试,到目前,我州佛教界获得拓然巴(高级)学衔者有10人(但1人已圆寂),在读的有1人;二是举办首届藏传佛教格西拉让巴学位预考(遴选)辩经大会。今年6月18日至20日,迪庆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委、州佛协、迪庆藏语系佛学院等部门在前期与西藏自治区多次对接后同意每年给予我州2至3拉让巴格西学位考取名额的同时,再次组成州级统战系统工作组赴西藏考察了解拉让巴格西学位考试事宜。通过深入考察调研后,于7月6日在香格里拉举行了迪庆州首届藏传佛教格西拉让巴学位预考(遴选)辩经大会。我州共有7人参加了此次预考(遴选),同时来自全州藏传佛教格鲁派寺院的近100名僧人参加了辩经大会开幕式。经过辩经和笔试综合考评后,成功遴选出了成绩最优异的3名考僧,被推荐赴西藏参加格西拉让巴学位晋升夏季预考。其中,1名已参加了西藏自治区佛协举办的格西拉让巴夏季预考;三是为推进宗教院校与宗教传统教育的有机衔接,2017年3月,按照《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协会认真完成了作为藏传佛教新学衔制度具体实施单位的“云南佛学院迪庆藏传佛教分院”的更名材料上报工作,2018年经国宗局批复,“云南佛学院迪庆藏传佛教分院”正式更名为“云南藏语系佛学院”。
坚持考评持证与提高综合素质相结合,推进经师队伍建设。协会按照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原则,坚持政治素养、宗教学识与教风戒律并重,进一步壮大藏传佛教爱国爱教进步力量。2019年,经迪庆州佛协考评,省佛协评定,省民宗委备案,我州共27位教职人员获得了云南省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今年8月17日至19日,云南省佛教协会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证颁证大会暨培训会在香格里拉召开。会上,向我州获得经师资格的27位教职人员颁发了经师证。截至目前,加上2014年我州首届藏传佛教经师资格证获得的42位教职人员,目前,我州共有69位教职人员获得了藏传佛教寺院经师资格证;
坚持配强配齐班子和提高管理能力相结合,推进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寺院要管好,班子是关键。近年来,州、县(市)佛协在各级统战、民宗、寺院管理局等部门的支持下,按照“政治立场坚定、僧众威信高、管理能力强”的要求,做好民管会班子建设工作,并引导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协会通过与寺院民管会班子交心谈心、举办培训班、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方式,引导他们爱国爱教,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寺院民管会成员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依法依规,开展活佛转世及培养工作。一直以来,协会严格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并以提高佛学造诣和文化素养为目标,不断加强新转世活佛的培养工作。
依法依规开展转世工作。目前,我州有14位新转世的活佛,其中还俗了3人。五年来,协会协同有关部门完成了云登寺向、东竹林寺扎唐、松赞林寺布主和寿国寺明觉等4位活佛的转世申请的申报工作,现4位活佛都得到了省民宗委同意转世的批复,并根据批复指导县(市)佛协成立了指导小组,相应寺院成立了寻访小组。4位活佛的灵童寻访工作按照宗教仪轨和传统习俗正在有序开展。2019年,完成了维西县寿国寺明迥活佛的转世灵童的认定报备工作,并向省佛协提交了寿国寺明炯活佛转世灵童的请示认定报告,经云南省民宗委行政许可已获得批准。
加强新转世活佛的培养工作。协会始终将小活佛的培养作为重点工作,关心小活佛的生活、学习。目前,我州新转世的14位活佛中,在外省(区)大寺院学经的有2位,在本寺学经班学习的有2位,在本寺院喇让学习的有1位,通过自身刻苦努力,佛学造诣和文化素养不断得到提高。通过培养,新转世活佛中,担任州政协委员的有3位,担任州人大代表的有2位。为鼓励在外省大寺院学经的年轻小活佛,协会每年给予了一定的经费补助,勉励他们刻苦学习,提高佛学造诣,精进修持。
(五)积极推动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十三五”期间,协会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管理落实,积极向广大僧尼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传递给基层寺院,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积极协助落实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2018年,协会协同州委统战部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集中创建活动”中,完成创建活动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并赴全州22座寺院进行现场考核;二是协助落实经幡悬挂规范工作。2018年,根据州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协会积极参与规范经幡悬挂活动,亲自参与部分寺院清理工作,确保了经幡规范悬挂工作的有序稳步推进;三是积极开展“国旗进寺院活动”。2018年,根据云南省佛教协会“关于在云南省佛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协会及时制定实施意见,并下发三县(市)佛协,我州各寺院主动响应,积极配合,大部分寺院升挂了国旗,这充分表达了我州广大僧尼的家国情怀。
(六)利乐有情,服务社会。佛法源自人间,并要利乐人间。一直以来,我州藏传佛教界弘扬服务社会、利乐人群的优良传统,为我州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宗教有序作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扶危助困,弘扬了佛法美德。我州各寺院和广大僧尼始终遵循“护国利民、慈悲济世”佛法宗旨,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敬老助残等公益慈善事业。2018年,“11.03”金沙江堰塞湖发生后,我州部分活佛、松赞林等寺院主动深入一线,为受灾群众捐赠物资,帮助灾民渡过难关,弘扬了佛教美德。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州佛教界积极献爱心,共捐款230余万元,其中松赞林寺捐款100万元(其中50万元将捐赠至湖北武汉重点疫区,20万元捐赠给云南省、30万元捐赠给迪庆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通过讲经说法,促进社会和谐。我州广大僧尼在积极为信众提供宗教服务,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的同时,通过讲经说法把佛教教义中,对国言忠、对亲言孝、对子言慈、对友言信的教导讲授给广大信众,引导他们要热爱祖国、遵规守法、树立正信、追求和谐,充分发挥了藏传佛教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通过教育引导,助力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针对我州广大僧尼、信众在烧香、点酥油灯、挂经幡、放生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协会根据中国佛教协会“文明礼佛 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关倡议和国家宗教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迪庆佛教界的实际,制定了迪庆州佛教协会关于“文明礼佛 保护生态环境”的倡议书,并邀请了我州部分活佛录制了访谈视频,通过迪庆电视台、迪庆日报和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文明礼佛,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的良好的榜样。
(七)加强新时代爱国有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要求,加强协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民主型、创新型”的爱国宗教团体。
认真召开理事会和代表会议。协会按照章程认真召开协会理事会及代表会议。2017年11月,协会召开了六届五次理事会。来自全州藏传佛教界活佛代表、寺院民管会代表、现任堪布代表、高僧代表、三级学衔获得者代表、经师资格证获得者代表、学经班负责人代表、境外学经回流入寺人员代表及三县(市)佛协及各寺院管理局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2019年4月,协会召开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佛教协会第七次代表会议,会议选举设孜·丹增群佩活佛为第七届理事会会长,选举产生了6名副会长,2名名誉副会长,1名秘书长、5名副秘书长、35名常务理事和65名理事。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近五年来,协会驻会人员通过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统战、民宗、佛协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会议和协会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等学习形式,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上。2020年到目前为止,协会已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9次,支部党员大会3次,集中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州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持续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长效化。通过学习,协会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了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精神,不断提高了政治素质,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
认真开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十三五”期间,协会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下派专人到扶贫点(德钦县奔子栏镇书松村)驻村并担任书松村第一书记。每年,协会全体干部职工多次深入扶贫点积极开展走访慰问和遍访工作,向贫困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脱贫攻坚政策,不断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同时,根据书松村和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在资金上给予帮助支持,用于书松村委会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和解决挂包户人畜饮水、厨房维修、看病治疗、卫生设施改善、困难读大学生补助、党建活动室维修等方面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
(八)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动协会党建工作。
2019年10月份,在上级党委的关心下,成立了协会党组。在党组的领导下,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成立了州佛教协会党支部。一年来,协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担负起机关党建责任,着力抓好党支部建设,着力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章党规执行、健全完善及落实党建制度,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州佛协设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日常工作。管理好文书、档案、接待工作。负责好协会财务及后勤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年末人员行政编制数为4人、工勤编1人,在职在编有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老干部3人,其中:退休干部2人、离休干部1人。2020年辞退工勤人员1名。
实有车编制数为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3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0.3万元,同比增长了42%,主要原因分析为: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工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2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2万元,占总支出的86.66%;项目支出29.4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71万元,同比减少了18.6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1月辞退工勤人员1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迪庆州佛协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197.50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数:191.52万元,与上年支出数168.17万元相比,增长23.35万元,同比增长13.88%,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新调入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佛教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的业务工作经费支出预算数20万元,决算数29.47万元,与上年支出数103.52万元相比,减少了74.05万元,减少71.53%,活佛转世工作、困难僧人补助、学经班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0.7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辞退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0.23万元,津贴补贴:89.1万元,奖金:8.53万元,办公费7.18万元,印刷费0.94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5.7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3.8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15.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6.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2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90.1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2万元,下降41.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为我会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同比2019年减少了0.49万元,下降1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万元,下降66.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费用标准,所以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因为我协会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占71.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占28.6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寺庙僧侣至市内办事所产生的住宿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佛教协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办公经费、印刷费、电费、水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8万元,印刷费0.94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5.7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租赁费0万元,劳务费3.8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迪庆州佛教协会资产总额23.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2万元,固定资产1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54 | 8.92 | 14.62 | 0 | 14.62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项目预算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