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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发布时间:2017-05-27 21:38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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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州政府印发《迪庆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明确了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
《方案》指出,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服务理念,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构建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级诊疗服务,充分发挥全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助推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签约服务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主动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居民自主选择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服务。坚持创新发展,以维护健康为中心,以创新模式为重点,突出防治结合、中西医结合,提升服务内涵。坚持循序渐进,根据实际服务能力,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逐步总结完善,将签约服务覆盖至每个家庭。坚持绩效考核,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签约情况、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列入对签约服务机构、团队及个人的考核内容,强化考核,兑现奖惩,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二是签约服务工作目标。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进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指导,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城乡居民为中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与分级诊疗、医养结合试点相衔接,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基层卫生人员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得到提升,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今年,全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三是签约服务对象。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学龄前儿童、慢性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居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等。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要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康档案。
四是签约服务主体。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经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为主体。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并享受同样的收费政策。
五是签约服务方式。实行团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和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藏)西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鼓励组合式签约。
六是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由无偿服务项目和有偿服务项目组成,实行打包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个性化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签约居民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医疗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服务费。无偿服务包,指签约服务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4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12元、医保基金支付12元,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个人缴费12元)。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有偿服务包服务内容包括无偿服务包的内容和个性化服务内容,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12元+医保基金支付12元+个性化服务费用收取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的,按照签约服务协议中注明的“服务包”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签约方式、内容等具体项目可登陆香格里拉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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